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泌阳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11月17日
泌阳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2016—2020年)
为切实提高我县医疗卫生计生服务能力和合理配置卫生资源,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率,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现 状
一、自然和社会经济状况
泌阳县位于河南省驻马店市西南部,属浅山丘陵区,距离驻马店、南阳等地级市均90多公里,因位于泌水之阳而得名。全县辖22个乡镇街道,共有354个行政村,总人口92万人,常住人口68.22万人,总面积2335平方公里。2015年全年财政总收入8.83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21443.95元和9097.6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分别达到17201元和8451元。
二、医疗卫生状况
(一)卫生资源拥有量
2015年底,全县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419个。固定资产总值2.82亿元,房屋建筑面积17.6万平方米。辖区内二级医院(含民营医院)5家,乡镇卫生院22个,村级卫生室354个,疾控、监督、保健、医学教育、急救指挥中心等公共卫生服务机构5个,民营医疗机构11家,企事业单位办的诊所、个体诊所22家,编制总床位2642张,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床位3.87张。
卫生技术人员2259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3.31人。执业(助理)医师 996人(其中:执业医师627人,执业助理医师369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1.46人。注册护士769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执业护士1.13人。药技人员494人。全县疾病控制人员288人,每万常住人口疾病预防控制人员数为4.2人;全县妇幼保健人员人数375人,每万常住人口妇幼保健人员数为5.49人;全县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人员人数138人,每万常住人口卫生计生综合执法人员数为2.02人;全县全科医师人数93人,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师数为1.36人;每个村卫生室配备卫生技术人员2-3人。
2015年全县大型医疗设备: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8 台,医用核磁共振成像设备(MRI)5 台。
(二)卫生服务情况
2015年全县医疗机构全年总诊疗人次180.33万人次,全县医疗机构门诊急诊服务176.5万人次,每门诊人次医药费74.27元;住院服务7.4万人次,人均住院费用3270元;病床使用率78.49%。全县传染病发病率为2‰,重点传染病主要有麻疹、甲肝。
2015年全县计划免疫建卡率94.1%,儿童基础免疫“四苗”全程合格接种率96.3%,乙肝疫苗接种率95.88%,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90.91%;分娩总数 12179例,住院分娩率10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98.87%。
(三)居民健康状况
2015年,全县人均期望寿命为75.5 岁,全县孕产妇死亡率为0;婴儿死亡率2.49‰;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3.15‰。主要健康指标优于河南省平均水平。
(四)卫生财力状况
2015年,全县医疗卫生机构拥有固定资产2.82亿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0.88亿元,专用设备1.93亿元。卫生总收入4.7亿元,其中财政补助0.9亿元,卫生实际支出4.5亿元。
第二节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卫生资源总量不足
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相比,医疗卫生资源总量相对不足,质量有待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匮乏,服务能力有待加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护士数、床位数相对较低,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比例较低。我县境内没有三级医疗机构,二级综合医院仅县人民医院一家,医院长期超负荷运行,服务能力严重不足。
二、城乡卫生事业发展仍不平衡
农村基层卫生院技术水平低、服务设施落后的问题仍然存在,未能充分发挥基本医疗、预防保健的整体功能,城乡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差距较大。村级医疗机构条件简陋。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不健全、缺乏联通共享,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合作不够、协同性不强,难以有效应对日益严重的慢性病高发等健康问题。
三、基层卫生人才仍较匮乏
基层由于医疗条件不佳、人员待遇不高等问题,难以吸引优质医学毕业生就业,现有医务人员外流的情况也较严重,千人口医生数和注册护士数都低于周边县区,成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的瓶颈。
第三节 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使卫生计生事业面临新挑战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要求在“病有所医”上持续取得新进展,特别是打造“健康中国”、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健康梦,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指明了发展方向。“十三五”期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医疗卫生事业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和合理配置卫生资源,改进医疗卫生条件,提高卫生服务能力,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是重大的民生问题。
二、人口结构的改变对卫生计生事业提出了新要求
目前,全县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文化等需求日益增长。同时,大量青壮年劳动人口从农村流入城市,也提高了农村实际老龄化程度。老龄化进程与家庭小型化、空巢化相伴随,与经济社会转型期各类矛盾相交织,医疗服务需求将急剧增加。老年人口医养结合需要更多卫生资源支撑,康复、老年护理等薄弱环节更为凸显。实施全面两孩生育政策后,新增出生人口将持续增加,对包括医疗卫生机构在内的公共资源造成压力,特别是县城妇产、儿童、生殖健康等相关医疗保健服务的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伴随着人口老龄化,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成为影响人民健康的首要因素,老年疾病对卫生资源的消耗呈快速上升趋势。同时,传染病防治的薄弱环节依然存在,医疗卫生资源布局面临较大幅度调整。这些新的情况要求卫生系统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服务体系,以满足社会不同群体对医疗保健的多种需求。
三、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卫生计生工作注入新动力
国家出台了医改的总体方案和相关配套措施,省政府也出台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豫政〔2014〕67号),并制定了关于开展县域综合医改试点的指导意见,泌阳县为开展县域综合医改试点10个县之一。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必将打破阻碍泌阳县医疗卫生资源科学配置的体制机制,逐步缩小城乡在健康保障、服务提供、健康状况方面的差距,实现城乡卫生事业一体化发展,提高泌阳县城乡居民健康水平。
四、信息技术为卫生计生事业的发展提供新支撑
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应用,为优化医疗卫生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提供了条件,对整合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资源,建立医疗健康信息化区域平台提供技术支撑,必将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的深刻转变。泌阳县可以充分利用远程诊断技术,创新县域内医疗机构的诊疗手段,转变诊疗模式,留住患者。
第二章 指导思想、目标与原则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健康中国”重大战略,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建设健康泌阳为目标,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加大投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以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大疾病防控、中医药工作、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等重点工作为主,充分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对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保障促进作用,进一步推动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人民群众共享医药卫生改革发展成果。
第二节 目 标
以居民健康需求为导向,以“优化结构、合理布局、加强内涵、鼓励转型、提高效能”为主线,明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引导公立医院适度发展,鼓励社会办医,促进医疗卫生资源下沉,构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和人均预期寿命稳步提高。
第三节 原 则
一、坚持需求导向,合理配置资源
以健康需求和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以调整布局结构、提升能力为主线,适度有序发展,强化薄弱环节,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及布局。
二、坚持公平可及,注重提升效率
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促进公平公正。同时,注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使用的科学性与协调性,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促进公平与效率相统一。
三、坚持政府主导,发挥市场作用
切实落实政府在制度、规划、投入、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责任,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大力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四、坚持系统整合,促进均衡发展
加强全行业监管与属地化管理,统筹城乡、区域资源配置,统筹当前与长远,统筹预防、医疗和康复,中西医并重,注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促进均衡发展。
五、坚持分级分类管理,增强服务能力
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卫生资源现状,统筹不同区域、类型、层级的医疗卫生资源的数量和布局,分类制订配置标准。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合理控制公立医院资源规模,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提高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第三章 总体布局
根据《驻马店市“十三五”区域卫生规划》,综合考虑城镇化、地理位置、人口聚集程度等因素,实行资源梯度配置,分区域统筹考虑,合理布局医疗卫生资源。
第一节 机构设置
泌阳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等。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中西医结合眼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和社会办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为公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和社会办两类。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为政府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急救机构、精神卫生机构等。
第二节 卫生资源配置标准
一、资源配置标准
依据《驻马店市“十三五”区域卫生规划》,制定2020年泌阳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资源要素配置指标。到2020年,泌阳县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达到5张,总数控制在3540张以内。其中医院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3.72张,公立医院1759张,社会办医院875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达到 1.28张,乡镇(街道)卫生院906张。重点加强护理、康复病床设置。在医院床位中,公立医院为每千常住人口2.48张,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24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中医类医院床位数可以按照每千常住人口0.55张配置。同时,可以按照15%公立医院床位比例设置公立专科医院。
到2020年,泌阳县执业(助理)医师总数达到1416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达到2人;注册护士总数达到1204人,每千人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应达到1.7人;医护比达到1:0.85 。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3.5人以上,每千人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9人,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达到2人。原则上按照每千户籍人口配置1-2名乡村医生。按照医院级别与功能任务的需要合理确定床位与人员配比。(见表1)
表1 泌阳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
指标
|
单位
|
现状
(2015)
|
远期(2020)
|
指标
性质
|
常住总人口
|
万人
|
68.22
|
70.81
|
|
每千常驻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
床/千人
|
3.87
|
5
|
指导性
|
其中:医院
|
床/千人
|
2.65
|
3.72
|
指导性
|
县办公立医院
|
床/千人
|
2.43
|
2.48
|
指导性
|
社会办医院
|
床/千人
|
0.21
|
1.24
|
指导性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床/千人
|
1.22
|
1.28
|
指导性
|
执业(助理)医师数
|
名/千人
|
1.46
|
2
|
指导性
|
注册护士数
|
名/千人
|
1.13
|
1.7
|
指导性
|
医护比
|
|
1:0.77
|
1:0.85
|
指导性
|
全科医师人员数
|
名/万人
|
1.36
|
2
|
约束性
|
公共卫生人员数
|
名/千人
|
0.34
|
0.9
|
指导性
|
二、资源配置调整思路
(一)促进资源总量适度扩增。进一步缩小我县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等主要医疗卫生资源指标与全市平均水平的差距。
(二)促进资源配置结构优化。从严控制公立医院扩张,扩大社会办医规模;加强中医、儿科等薄弱领域服务能力建设;控制公立医院单体规模,加强内涵建设。
(三)促进整体服务能力提升。加强功能整合和分工协作,发挥医疗卫生资源的综合效能,提升整体服务能力。加强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强化优质资源供给,提升区域内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水平。
第三节 设备配置
按照卫生机构分级原则、适宜原则、资源共享以及条件具备原则配置,综合考虑服务人口、设备阳性率等,测算全县2020年CT、MRI等乙类大型医用设备总量和增量配置,按规定逐级审批。到2020年,医疗机构100%装备配置标准基本品目的设备,70%装备配置标准推荐品目的设备;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更加科学合理适用。全县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总配置12台;医用核磁共振成像设备(MRI)总配置 7台;800毫安以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配置1台;医用直线加速器(LA)配置1台,国产设备所占比重达到配置总数的40%。(见表2)
表2 2020年泌阳县大型医用设备配置 单位:台
年份
类别
|
2015年
|
2020年
|
CT
|
9
|
12
|
MRI
|
4
|
6
|
DSA
|
|
1
|
LA
|
|
1
|
第四节 信息资源配置
积极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可穿戴设备等新技术,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卫生服务,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的作用,逐步转变服务模式,提高服务绩效和管理水平。
分阶段、分步骤推进泌阳县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统筹建设县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到2020年,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覆盖率和使用率达到100%,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覆盖率和使用率达到100%。建设涵盖卫生计生各项业务领域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业务应用系统,实现各业务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积极推进居民健康卡与社会保障卡等公共服务卡的应用集成,努力实现就医“一卡通”。
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建立完善医院各业务应用信息系统,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促进跨地域、跨机构就诊信息共享。建成上联国家、对下覆盖100%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全县远程医疗服务信息系统和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完善与互联网安全隔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联通各级信息平台和各个卫生计生机构的高效、安全、稳定的人口健康信息网络。
第五节 技术配置
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加强县办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强化适宜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到2020年,建成国家级重点专科1个,省级重点专科11个,市级重点专科11个,县级重点专科15个。注重中医临床专科的建设,强化中医药技术推广应用。
第四章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第一节 医院
一、公立医院
(一)功能定位
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应当坚持维护公益性,充分发挥医院在基本医疗服务方面的骨干作用,主要承担县级区域内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急危重症与疑难病诊疗,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相应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以及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是政府向县域内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
(二)机构设置
泌阳县公立医院的设置根据地域实际,依据常住人口数,重点办好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各1家,原则上不再新设置综合性医院和中医类医院。根据城区居民的医疗需求及城区医疗机构能提供的医疗服务的能力和现状,适当增加专科医院设置,新建专科医院主要弥补城区医疗机构专科医疗技术和服务的不足,应拥有自主产权的房屋,按二级及以上规模设置,投资总额不低于1亿元。专科医院与现有综合性医院的距离原则上应不少于1000米,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距离不少于500米。在符合准入标准的前提下,优先考虑由社会资本举办。
1.综合医院
适度调整现有综合性医院布局,严格控制公立综合性医院的数量和规模。我县现有泌阳县人民医院、泌阳县第三人民医院两家综合医院,2015年病床使用率为78.49 %。县域常住人口68.22万以上,规划期间现有两家综合医院应加强能力建设,提升医疗水平、完善硬件设施。综合医院原则上不再增加设置。
2.中医医院
我县是中医传统资源大县。现有一所中医院,属政府办二级医院,按照县级区域设置1个中医类医院的标准,现已满足需求,规划期间不再增加中医医院。到2020年,将泌阳县中医院建成县域中医治疗中心。
3.专科医院
专科医院机构设置原则上不受区域限制,根据县域所有专科医院设置总体情况,按照实际需求,合理规划,分类确定应设置的其他专科医院,重点鼓励发展和调整部分专科医疗资源,“十三五”期间重点发展妇儿、精神卫生、康复、老年病、护理等专科。优先鼓励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各类专科医院。
(1)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县妇幼保健院与县计划生育服务站进行整合,成立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保留“泌阳县妇幼保健院”牌子。规划期内,完成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加强妇产科、儿科学科能力建设,满足全面实施两孩政策的医疗保健需求。
(2)中西医结合眼科医院
泌阳县中西医结合眼科医院要进一步加大发展力度,努力提高技术水平,提高眼病诊疗能力。
(3)康复医院
主要承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和健康管理等服务,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中西医治疗、康复、护理服务。规划期内,可利用现有资源,将部分功能定位不明确、利用率较低、位于城区医疗网点较密集的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
(三)床位配置
根据常住人口规模合理配置公立医院床位规模。新增床位重点向妇儿、产科、中医、精神、传染、康复等领域倾斜。
1.综合医院
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单体(单个执业点)床位规模的不合理增长,按照《驻马店市“十三五”区域卫生规划》要求,县办综合性医院床位数一般以500张左右为宜,50万人口以上的县区可适当增加,100万人口以上的县原则上不超过1000张。
2.中医医院
2015年底我县每千常住人口中医医院床位已达0.7张,超过《中医医院建设标准》规定的每千常住人口0.55张配置的标准,规划期内不再增设中医医院床位。
3.专科医院
专科医院面向全县服务,床位资源全县统筹,根据需求变化动态调整。
二、社会办医院
社会办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社会办医院可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可以提供高端服务,满足非基本医疗需求;可以提供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医疗服务,对公立医院形成补充。
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形成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办医体系。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24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使社会办医院服务量占全县总量的25%左右。
第二节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一、功能定位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所)等。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并受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范围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等。乡镇卫生院分为中心乡镇卫生院和一般乡镇卫生院,承担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儿科等医疗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着重强化医疗服务能力并承担对周边区域内一般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工作。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行政村、居委会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等工作。
单位内部的医务室和门诊部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本单位或本功能社区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其他门诊部、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居民健康需求,提供相关医疗卫生服务。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其提供的服务予以补助。
二、机构设置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或一定服务人口进行设置。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规定,每个街道办事处(3-10万人左右)应设立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0年,全县共规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处。(见表3)
表3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划一览表
序号
|
机构名称
|
位置
|
服务人口
(人)
|
现有床位
(张)
|
建筑面积(m2)
|
规划
床位
(张)
|
建筑面积
(m2)
|
1
|
社区服务
中心
|
泌水街道
|
35345
|
99
|
8080
|
110
|
8080
|
2
|
社区服务
中心
|
花园街道
|
39457
|
10
|
1750
|
60
|
1750
|
3
|
社区服务
中心
|
古城街道
|
34155
|
65
|
2200
|
75
|
2200
|
|
合计
|
|
108957
|
174
|
12030
|
245
|
12030
|
(二)乡镇卫生院
每个乡镇设置1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到2020年,实现政府在每个乡镇办好1所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综合考虑城镇化、地理位置、人口聚集程度等因素,可以选择1/3左右的乡镇卫生院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建设中心乡镇卫生院(目前原省卫生厅确定的中心卫生院6个,分别是春水镇、羊册镇、赊湾镇、官庄镇、马谷田镇、铜山乡)。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可以建设成为县办医院分院。
加强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指导,提升康复护理的诊疗水平,针对康复护理服务,对现有的住院设施进行改造升级,通过与县级医院的分级诊疗、急慢分治和分工协作,大力提升基层医疗资源的服务水平和使用效率。规划期内,建立起以乡镇卫生院为中心的乡、村一体化管理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六大功能。
(三)村卫生室
根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情况以及服务半径、服务人口等因素合理确定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配置数量和布局,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标准化的村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实行一体化管理,开展农村医疗卫生服务。随着农村交通面貌的改善和城镇化发展,村卫生室可逐步减少或合并,泌水、花园、古城辖区村卫生室应逐步向社区卫生服务站转化。按照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设置要求,每个社区居委会(3千户左右)设立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在的社区居委会不再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
个体诊所、医务室、门诊部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
三、床位配置
按照所承担的基本任务和功能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规模,重在提升床位质量,提高使用效率。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1.28张,重点加强护理、康复等床位的设置。
第三节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一、功能定位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是向辖区内提供专业公共卫生服务,并承担相应管理工作的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急救中心(站)等,原则上由政府举办。
县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承担县域内专业公共卫生任务以及相应的业务管理、信息报送等工作,并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公共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监督考核等。
二、机构设置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按照辖区常住人口数、服务范围、工作量等因素合理设置。
(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县级行政区划内原则上只设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再单设其他专病预防控制机构。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计划生育服务室承担相关工作。
(二)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
县级行政区划设置1所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县以下组建卫生计生监督派出机构。泌阳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人员队伍现状保留,以各乡镇卫生计生机构为基础,建立县乡卫生计生监督体系,积极探索乡镇级卫生计生监督工作新模式。
(三)妇幼保健机构
整合泌阳县妇幼保健院和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成立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整合乡、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与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妇幼保健职能。村级保留村卫生室和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共享共用。
(四)医疗急救网络建设
全县设置1个120急救指挥中心,根据急救半径和泌阳县实际科学布点,在各乡镇按平均10-15公里范围内设急救站,共设立22个急救站,按就急、就近、病人意愿原则由县急救指挥中心合理调度。统筹规划全县院前急救网络建设。
(五)精神卫生防治
以专业精神卫生机构为主体、综合性医院精神科为辅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机构为基础,建立健全全县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立精神卫生中心,县人民医院设立精神科,7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立精神卫生管理组织。鼓励、扶持社会资本按政府规划要求投资举办具有精神专科特色的医疗机构,满足多样化的精神科特需医疗服务。
(六)采供血机构设置
泌阳县人民医院设置一个血库,负责县域内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区域的供血任务。
(七)传染病机构设置
县人民医院承担县传染病院任务,加强县医院传染病区建设,其内部流程和功能要达到相应的消毒隔离规范要求。
第五章 卫生人才队伍
到2020年,使人才规模与我县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相适应,城乡和区域医药卫生人才分布趋于合理,各类人才队伍统筹协调发展。加强全科医生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逐步建立和完善全科医生制度。促进医务人员合理流动,使其在流动中优化配置,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公共卫生人员专项能力建设。
第一节 人员配备
一、医疗机构
以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为重点,以居民卫生服务需求量和医师标准工作量为依据,结合服务人口、经济状况等因素配置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的数量,合理确定医护人员比例。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1.7人,医护比达到1:0.85。承担临床教学、带教学习、支援基层、应急救援、援外医疗等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以适当增加人员配置。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加强基层人才培养和引进,实施基层和紧缺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着力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工作,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力争使乡村医生总体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促进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过渡,提高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比例。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3.5人以上,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名合格的全科医生。乡镇卫生院原则上按每千人口1-1.5名人员编制配备,其中专业技术人员所占编制不低于总编制80%,用于全科医生、专业公共卫生人员、中医药人员的编制分别不低于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的20%、20%、10%。
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配置
到2020年,每千人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9人,各级各类公共卫生人力能够基本满足工作需要。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原则上按照常住人口1.75名/万人的比例核定,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
专业精神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区域内人口数及承担的精神卫生防治任务配置公共卫生人员。精神卫生专业人员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不低于2.8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配备专职或兼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应当根据当地服务人口、社会需求、交通状况、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以及承担的功能任务等合理配备人员。县、乡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应当不低于机构总人数的80%。
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原则上按编制人数不少于30人的标准配置;卫生计生监督员人数不低于在岗在编人数的85%,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数占比达到80%以上。
急救中心人员数量应当根据服务人口、年业务量等进行配备。
第二节 人才培养
一、完善卫生人才制度
坚持“科教兴医、人才强卫”战略,建立与社会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人才管理机制。建立卫生人才资源系统,加强卫生人才信息的沟通和服务,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引导卫生人才向基层、农村地区流动,优化卫生人才配置,逐步构建政府、社会、市场和单位各司其职的宏观管理机制,实现卫生人力资源全行业管理
二、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人才补充和引进力度,多渠道培养卫生人才。到2020年,基本实现每千常住人口卫生技术人员4.7人的配置目标,以此为基础,分级核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三至五年内按核定编制补充卫生技术人员。(见表4)
表4 泌阳县不同类别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置规划 单位:人
|
2015
|
2020
|
卫技
人员
|
执业
医师
|
注册
护士
|
卫技
人员
|
执业
医师
|
注册
护士
|
县级医院
|
1181
|
556
|
478
|
1634
|
731
|
724
|
社会办医院
|
129
|
49
|
71
|
651
|
186
|
178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757
|
313
|
172
|
815
|
399
|
222
|
其它医疗卫生机构
|
192
|
78
|
48
|
228
|
100
|
80
|
合 计
|
2259
|
996
|
769
|
3328
|
1416
|
1204
|
1.加大卫生人才引进力度。县级医疗机构新进人员除护理专业以外都要求本科以上学历,乡镇卫生院临床人员要求大专以上学历或取得执业助理证以上的条件,“十三五”期间,积极推进“369”人才工程,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编制情况,采取多种形式为县级公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有序引进本、专科以上毕业生,并通过培养、培训等途径,提高他们的专业技术水平,着力破解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短缺困境。
2、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的资金支持力度。“十三五”期间卫生计生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和财政收入增长逐步增加,主要用于人才的引进、开发、培养、资助、表彰、奖励等,引进人才专项资助和奖励资金从县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三、完善收入分配机制
增加县级公立医院的人事分配权限,鼓励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到“十三五”末将人员支出占比提高到35%以上。基本工资执行国家统一工资政策和标准。绩效工资以综合绩效考核为依据,突出服务质量、数量,注重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
四、加大卫生人才培养力度
采取多种形式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一是建立健全科研机制,积极创造条件,落实科研项目,提高科研学术水平。二是规范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医疗卫生单位继续医学教育活动项目的学科专业(一级学科)覆盖率达100%,继续医学教育对象获取规定学历的达标率达90%以上,力争到“十三五”期末,卫生技术人员学历水平达专科以上的占80%。三是着力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每年选拔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到市级、省级医院进修学习,通过举办学习进修班、参加在职学历教育、举办专题培训班等方式,不断提升农村卫生人才队伍综合素质;四是加强卫生管理人才的培养,大力培养选拔高素质年轻、后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建好后备干部队伍。
第六章 功能整合与分工协作
建立和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社会办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整合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系统、连续、全方位的医疗卫生服务。
第一节 防治结合
进一步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职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对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院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加强指导、培训和考核,建立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等协作机制。监督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综合性医院及相关专科医院要依托相关科室,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密切合作,承担辖区内一定的公共卫生任务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建立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补偿机制和服务购买机制。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队伍建设,拓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确保各项公共卫生任务落实到位。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中的作用,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第二节 上下联动
建立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建立并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积极探索构建医疗联合体,发展远程医疗服务,促进门诊和住院服务下沉,提高县级和基层医疗机构利用效率。加强县级医疗机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深化城乡对口支援,提升县级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推动全科医生、家庭医生责任制,逐步实现签约服务。探索县域一体化管理。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公立医院要通过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管理指导等多种方式,帮扶和指导与之建立分工协作关系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高其服务能力和水平。
第三节 中西医并重
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以积极、科学、合理、高效为原则,做好中医医疗服务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优势,不断完善中医医疗机构、基层中医药服务提供机构和其他中医药服务机构共同组成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加快中医医疗机构建设与发展。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设置,增强中医科室服务能力。加强中西医临床协作,整合资源,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协同协作,提高重大疑难病、急危重症临床疗效。到2020年,力争使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能力。
第四节 多元发展
制定完善社会资本办医在土地、投融资、财税、价格等方面的扶持政策。放宽对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数量、规模、布局以及大型医用设备配置限制,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高水平、规模化医疗机构,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提供健康体检、疗养康复、临终关怀等急需医疗服务,发展互联网医疗等新型业态,实现与公立医疗机构分工协作、错位经营、共同发展,加快构建多元办医格局。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第五节 医养结合
全面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事业的结合,以各种不同形式为所有养老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满足老年人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促进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鼓励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协作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重点为城乡“三无”老人、低收入老人、失独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护理等服务,为慢性病老人、易复发病老人、大病恢复期老人提供及时便利的康复与护理,开展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试点。
到2020年,全面建立覆盖城乡老年人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构建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健康服务模式转变有效实现,持续提升老年人健康水平。公平可及、兼顾质量的老年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老年人健康服务水平大幅提高。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医养结合的健康老龄化服务体系逐步建成。健康老龄化服务制度更加健全,产品更加丰富,市场机制更加完善,健康老龄化服务专业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老年健康相关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健康老龄化各项工作全面推动、持续发展。
第七章 保障措施与监督评价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责任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是政府对卫生计生事业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泌阳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牵头,把规划的实施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政府的工作目标和考核目标。卫生计生、发展改革、财政、城乡规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编制、教育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地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工作。在卫生计生方面,要制订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在发展改革方面,要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安排,依据规划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基本建设管理,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在财政方面,要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在城乡规划管理方面,要依据依法批准城乡规划审批建设用地;在机构编制方面,要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统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在社会保障方面,要加快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在教育方面,要依据规划落实对人才培养的相关政策;其它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
二、加大投入
建立和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明确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切实落实对公立和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政策。政府卫生投入要兼顾供方和需方,统筹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探索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政府卫生投入方式。
第二节 推动改革创新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推进医药分开,实行分级诊疗,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农村流动,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公益属性,破除逐利机制,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和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推进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实行医药分开。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改革方向,按照“存量稳定、增量改革”和“正向激励、负向约束”的原则,探索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财政经费核拨新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健康服务业,推进非营利性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同等待遇。加快发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建立完善以基本医保为主体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建立更加合理的医保付费机制。加强医疗卫生全行业监管。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等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加快发展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等第三方调解机制,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
第三节 加强资源调整
按照严格规划增量、科学调整存量的原则,合理确定县域内公立医院的数量和布局,优化结构。合理把控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设备配置,禁止举债建设和配置装备。对新建城区等薄弱区域,要有计划、有步骤建设医疗卫生机构,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重点加强基层、妇幼、精神、急诊急救、传染病、病理、康复等薄弱领域服务能力建设。优先加强县办医院服务能力,提高县域医疗能力和水平。支持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确保到2020年达标率95%以上。
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和人才定向培养的支持力度。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照相关规定保障医疗卫生设施配套。对超出规模标准的公立医院,要采取综合措施,逐步压缩床位。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将部分公立医院转为康复、老年护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社会办医疗机构。
第四节 强化监督评价
一、严格规划实施
县政府将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纳入全县经济与社会事业发展的整体规划,各相关责任部门做好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宣传工作,根据规划确定好任务,创造条件,加强监督,支持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县卫计委要及时发布机构设置和规划布局调整等信息,将纳入规划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提条件。未经批准,用地不得改变,项目不得建设,确保规划实施到位。
所有新增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公立医院的设置和改扩建、病床规模的扩大、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无论何种资金渠道,必须依据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要求和程序,严格管理,建立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分级备案公示制度,新增床位后达到或超过1500张床以上的公立医院,其床位增加须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中医类医院同时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超过1200张床以上的公立医院,其床位增加须报省卫生计生委备案(中医类医院同时报省中医管理局备案);超过1000张床以上的公立医院,其床位增加须报市卫生计生委备案。
二、建立监督评价机制
建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成立专门的评价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建立规划动态调整机制,根据评估发现的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不确定因素,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调整规划内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开展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必要时开展联合督查,以推动规划落实,实现医疗卫生资源有序发展、合理配置、结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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