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方案和历史遗留矿山核查技术规程等相关要求,经核查,确认我县共有历史遗留矿山(无法确认治理恢复责任主体的无主废弃矿山类)图斑341个,图斑信息详见附表。
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396-7992269或以书面形式到泌阳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复核,本公告期为30天。公告期起止日期2022年4月9日-2022年5月9日。
特此公告
泌阳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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