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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泌阳县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
浏览次数:844 投稿:超级管理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8-2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政府关于稳住经济大盘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有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积极应对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和挑战,着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确保全县经济稳步增长,我县拟定《泌阳县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实施方案》,现面向全社  会广泛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邮件的方式反映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为期30天,为2022年8月20日—2022年9月20日。

联系电话:0396-7915836

电子邮箱:byxzfxxk@163.com

邮寄地址:驻马店市泌阳县行政路中段泌阳县政府办,邮编:463700。

 附件1:《泌阳县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2:《泌阳县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



2022年8月20日

泌阳县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政府关于稳住经济大盘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有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积极应对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和挑战,着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确保全县经济稳步增长,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深刻认识“稳市场主体就是稳增长、保市场主体就是保就业保民生”的重大意义,把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作为目前工作重点,将稳市场主体与稳经济稳增长有机结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完善政策措施,加大纾困帮扶减负力度,推动市场主体壮大发展。

二、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放管服效”改革,以更高标准、更高水平、更高层次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充分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作用,解决市场主体发展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着力做多增量、优化存量、壮大体量、提升质量,激发大众创业活力,保持市场主体平稳增长,力争到2022年年底全县市场主体规模达到60151户。

三、具体措施

(一)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1.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推行企业设立登记(合并社保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等企业开办事项“一网通办、一次办妥、半日办结”。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经营范围自主勾选、住所信息自主承诺,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和推进互通互认。(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税务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在全县范围对全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清单之外无审批,逐项明确具体审批要求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不设兜底条款,便利市场主体准入准营。鼓励推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举措。协同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先照后证”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县商务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3.大力推行歇业备案制度。积极引导暂时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通过歇业备案暂停生产经营并保留主体资格,待条件好转后恢复经营。市场主体歇业期间可不再租用登记的住所,以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代替。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可包括市场主体的电子邮箱等电子送达地址。市场主体歇业期间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不视为违法行为。(县市场监管局)

(二)降低生产经营成本

4.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将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企业纳入按月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实施范围。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5.推行社保费缓缴政策。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以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制造业企业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将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等17个行业纳入缓缴政策实施范围。缓缴扩围行业的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12月31日,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原明确的5个特困行业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限相应延长至2022年年底。(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6.多方减免房屋租金。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自2022年起免收3个月房租、减半收取12个月房租;对存在转租情形的房屋,要将国有单位减免的租金全部落实到最终承租方。对承租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鼓励各地出台房租减免政策。鼓励对承租农村集体资产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主体减免部分租金。(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7.降低水电气暖使用成本。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实行“欠费不停供”,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企业用电实行3个月阶段性优惠,以相关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6月—8月抄表电量为准,按到户电价的95%结算电费。鼓励对企业防疫物资、消杀服务、闭环管理等支出进行补贴。将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较2021年再降10%。开展水电气暖行业价格收费专项整治,加强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行业监管,严厉查处转供电不合理加价等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县科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供电公司、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管局)

(三)加大个体工商户帮扶力度

8.推行个体工商户智能登记。采用“网上自主申报、系统智能登记、实时自动发照、全流程无人工干预”模式,简化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材料、流程、环节,实行个体工商户登记全程零见面、零跑腿、零干预、零收费,打造个体工商户全天候、无障碍创业环境。(县市场监管局)

9.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改革“个转企”程序,由先注销个体工商户再新设公司改革为直接变更登记。充分发挥县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作用,发挥各成员单位职能优势,支持发展良好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在字号延续、税费减免、社保、财政支持、金融扶持等方面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政策,激发个体工商户市场活力和创造力,增强市场竞争力。(县市场监管局)

10.扶持个体工商户电商发展。引导个体工商户电商登记注册,推行一批“绿灯”措施,支持个体工商户电商做大做强。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经营者通过电子商务类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可以使用平台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放宽融合性产品和服务准入限制,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均允许个体工商户电商进入。查处干涉个体工商户电商自主经营的违法行为,保护网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县市场监管局)

11.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一视同仁,清理废除歧视、妨碍个体工商户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查处不正当抢占市场份额、挤压个体工商户生存发展空间的行为,确保个体工商户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县市场监管局)

(四)加大创业援企支持力度

12.加大创业支持力度。省政府新增发放100亿元以上创业担保贷款,进一步放宽贷款条件,简化经办流程,缩短发放时间。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实行财政全额贴息,除中央补助外,由省与市、县级按照1:1比例分担。我县决定评审认定一批返乡创业示范园区,支持一批返乡创业示范项目、助力乡村振兴优秀项目,选树10个返乡创业之星。(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13.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实施失业保险扩岗补助政策,自2022年5月起,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实施期限至2022年年底。(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14.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将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将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非预留项目要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扩大中小企业合同规模,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县财政局)

(五)畅通融资渠道

15.推广普惠小微贷款。继续新增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加大对涉农、小微、民营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将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的资金支持,按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提供。严禁银行、保险机构违规向小微企业收取服务费用或变相转嫁服务成本。(人行泌阳支行、县金融工作局)

16.推行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交通运输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做到应延尽延,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年底。鼓励各保险公司开发针对性的保险产品,大力发展货物运输保险、道路货运承运人责任保险等业务。(人行泌阳支行、县金融工作局)

17.加大融资帮扶力度。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开辟“三农”、小微企业、绿色(碳中和)、双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票据债券发行“绿色”通道,为重点领域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推动创设民营企业信用保护工具,帮助民营企业通过信用增进实现债券发行融资。对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和小微企业,鼓励金融机构阶段性采取下调利率、减免服务收费、调整还本付息安排等方式,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县金融工作局、县发改委、人行泌阳支行)

18.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作用。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及时拨付奖补资金。充分运用县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政策,推动全县融资担保机构对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能保尽保”。(县财政局)

(六)优化营商环境

19.打造“六最”营商环境。全面推进营商环境系统性改革,对标国内先进地区做法、对接国际通行惯例,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为导向,推动审批制度、监管制度、政务服务制度等创新,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六最”营商环境,为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提供强有力支撑。(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管局)

20.构建“一站式”服务平台。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全要素保障,以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为基础,建立一站式智慧综合服务平台,构建“8+1”功能体系(政务、政策、诉求、数据、金融、科技、特色、第三方服务8大服务功能及企业码1个功能载体),实现许可事项“一键审批”、政策兑付“一键即享”、企业诉求“一键直达”、企业融资“一键即达”、政企交流“一窗对话”,企业培育“一站服务”,打造涉企服务事项线下只进“一扇门”、线上只登“一张网”的服务模式。(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发改委、县科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工作局)

21.优化投资审批流程。实行“容缺办理”“区域评估”“联合审验”,实现建设工程全流程审批时间不超过60天,实行承诺制的备案类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时间压减至40个工作日以内。将重大项目县级联审联批频次加密到一周一次。(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2.推动疫情防控与企业生产双线嵌合。建设完善“四保”(保生产经营、保物流畅通、保政策助力、保防疫安全)白名单企业(项目)运行调度平台,落实分行业(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和白名单保障办法,确保疫情防控应急状态下企业正常生产、项目正常建设、商贸正常经营、物流正常配送。(县发改委、县科工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旅局、县卫健体委、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3.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深入推进“万人助万企”活动,常态化开展助企服务。加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完善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举措,全面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有诉即办”“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格执行抽查计划,不得擅自开展计划外事项的检查,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行为,依法保障市场主体合法经营权益。严格规范市政工程占道及围挡施工,合理设置临时通道,切实保障沿街商户正常经营。(县科工信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

24.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依法制定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健全失信小微企业信用修复救济机制,开通受疫情影响行政处罚信用修复“绿色”通道,1个工作日内完成信用修复申请审核。(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统筹指导乡镇、街道办、各相关部门工作开展,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工作机制,找准适合本地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方法路径,按照“能出尽出”原则不断完善政策措施,与稳经济稳增长、“万人助万企”、“三个一批”等结合起来,细化工作举措,狠抓政策落实。

(三)形成工作合力。县农业农村局、科工信委、发改委分别牵头推动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市场主体的培育壮大工作。与市场主体发展密切相关的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引导各行业市场主体壮大发展。

(四)强化督导推动。县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指导各部门开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推动政策落实,确保市场主体应享尽享。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诱扯皮、弄虚作假的,要依纪依规问责。


附件:泌阳县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件


泌阳县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领导小组

成 员 名 单


组 长:王庆怀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梁 浩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禹 果  县政府办一级主任科员

王 磊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徐清敏  县发改委主任

闪 倩  县科工信局局长

关居义  县司法局局长

邱士用  县财政局局长

王 岩  县人社局局长

杨吉昌  县住建局局长

刘 兵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春瑞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汪继兴  县商务局局长

邵大胜  县文广旅局局长

李 哲  县卫健体委主任

苏 豫  县金融工作局负责人

李卫东  人行泌阳支行行长

李 响  县税务局局长

吕周建  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赵付杰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人

于国栋  县供电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王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泌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密集部署、先后出台实施了稳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措施,通过稳市场主体来稳增长、保就业、保民生。省委、省政府把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作为重点工作,楼阳生书记、王凯省长多次听取汇报,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以超常规举措推动稳市场主体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稳住经济大盘,力争实现1000万户的预期目标。市委、市政府提出到2022年年底全市市场主体规模力争达到58万户的预期目标;并且,市政府把此项工作纳入2022年工作责任目标。基于此,县委、县政府提出到2022年年底全县市场主体规模力争达到6万户预期目标。

二、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重要意义

  第一,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是应对当前严峻复杂形势、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市场主体是经济发展的底气所在、韧性所在,是稳住经济基本盘的关键力量。下大力气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就是抓住了稳经济稳增长的基础和关键。各级、各部门把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摆到关系全县发展大局、实现“全年红”的战略高度来抓,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从全县经济发展大局出发,把稳定市场预期、激发市场活力作为重大责任,把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减负帮扶作为重要工作,用非常之力、施非常之策、下非常之功,加大工作力度,为经济平稳运行提供重要基础支撑。

  第二,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是推动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大力支持市场主体“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促进创业群体“枝繁叶茂”、国有企业“顶天立地”、小微企业“铺天盖地”、战略性新兴产业“茁壮成长”,持续为泌阳县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夯实基础。

第三,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是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市场意识,紧盯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所急所需所盼,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和帮扶作用,落实落细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纾困惠企政策,不断加大信息、技术、资源、资金、人才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确保各项措施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努力营造鼓励创业、支持创业、服务创业的良好发展环境,全力帮助困难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增强信心、为稳就业保民生提供关键支撑

三、在扩大市场主体增量方面的措施

培育壮大市场主体,首先要优化环境、创造条件,充分激发人民群众创业创新的活力和热情,让新的市场主体不断涌现。一是全面精简优化市场主体准入审批服务,重塑审批服务体系,纠正“以批代管”、事前严审的传统做法,破除市场准入的不合理限制,不断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当好服务员、店小二,服务市场主体生得下、扎好根。二是要全面推行无风险事项“非禁免批”、低风险事项“备案备查”、一般风险事项“告知承诺”、高风险事项“严格审批”的审批服务模式,努力塑造审批最少的营商环境。三是要大力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在全县城范围对全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要逐项明确具体审批要求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不设兜底条款,便利市场主体准入准营,协同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先照后证”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四是要不断优化开办服务,推行企业开办事项“一网通办、一次办妥、日办结”,推动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互通互认。五是要深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持续激发大众创业活力和热情,丰富创业载体,培育创业土壤,做多创业主体,优化创业服务,加大创业资金支持力度,加强创业宣传和教育培训,营造浓厚创业氛围,为市场主体发展开源。

 四、在稳住市场主体存量方面的措施

  存量市场主体是发展的基础,必须服务好现有市场主体,充分掌握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综合施策、精准发力,确保它们活得下、长得大,留得青山、赢得未来。文件提出了五个方面举措:一是要深入推进“万人助万企”活动。聚焦市场主体需求的全要素保障,构建“一站式”服务平台,常态化开展助企服务;推动疫情防控与企业生产双线嵌合,确保疫情防控应急状态下企业正常生产、项目正常建设、商贸正常经营、物流正常配送。二是要千方百计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社保费缓缴政策,做到“减、免、缓、退、抵”等优惠政策精准直达。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实现市场主体平稳发展与就业保障互相促进、互相助力。切实做好保供稳价,严厉查处违法违规收费行为。三是要进一步畅通融资渠道。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统筹运用银行信贷、风险补偿、融资担保、金融债等融资渠道,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做到应延尽延,鼓励金融机构阶段性采取下调利率、减免服务收费、调整还本付息安排等方式,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四是要创新加强信用监管,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经营权益。五是要大力推广歇业备案制度,引导有注销意愿的市场主体转为申请歇业,帮助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降低成本、积蓄力量,保住重启发展的内在活力。

 五、抓好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的培育发展工作

  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是市场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着力点,必须抓实抓好。全县个体工商户在吸纳就业、活跃市场、促进消费、安定社会、保障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个体工商户单个体量小,抗风险能力弱,零售业、餐饮业、住宿业、旅游业、生活服务业等传统行业的个体工商户受冲击影响较大。文件明确要求,充分发挥我县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作用,凝聚合力,分类施策,在市场准入、政策优享、信贷支持、转型升级等方面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更全面、更系统、更大力度、更有针对性的帮扶举措,切实构建常态化帮扶机制。重点扶持个体工商户电商发展,引导依法登记注册,支持个体工商户电商做大做强。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废除歧视、妨碍个体工商户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查处不正当抢占市场份额、挤压个体工商户生存发展空间的行为,保障个体工商户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方面,文件提出一是要针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多方减免房屋租金,进一步降低水、电、气、暖、网等使用成本。二是要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小微企业力度,进一步提高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份额和价格扣除比例,增加小微企业合同规模,降低参与政府采购的门槛。

  六、做好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工作保障

  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涵盖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的各个环节,涉及政府职能的各个领域。是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专门成立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动全县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是落实属地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找思路、方法和路径,确保完成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目标任务。是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履职尽责,完善配套政策,同时强化监测分析,为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提供数据支持和决策参考,合力推进工作积极引导各行业市场主体壮大发展。是做好宣传引导。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把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各项政策措施宣传好、推广好,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深入解读政策,推动政策精准直达,让市场主体了解政策、充分享受政策。

主办:泌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泌阳县行政路中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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