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县“关爱你我他(她)·温暖千万家”行动安排部署,泌阳县民政局结合部门工作职责,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走访帮扶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一是牵头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部署下,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社会捐助。目前,捐助活动正在推进,接收款物情况将通过县融媒体动态公布。捐助活动结束后,及时将受捐资金向城乡生活困难户、因灾和疫情致困的困难群众发放。
二是助力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为全县25个养老机构发放防护服、医用口罩、84消毒液、酒精、体温感应器150套防疫物资。目前,养老机构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零感染。
三是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动态监测城乡困难群众,加强家庭财产状况信息比对,分级落实低保救助。12月份,新增农村低保239人,取消549人;新增城市低保3人,取消3人,现有农村低保对象27971人、城市低保对象623人,12月10日前“一卡通”发放城乡低保金620.99万元。
四是关心特困供养对象生活。县乡两级民政部门联动开展分散特困对象走访帮扶工作。县级走访42户,乡镇(街道)走访650户,帮助解决困难110户。及时足额发放特困供养金和护理补贴。严格执行供养金和分级护理补贴标准,做好资金测算拨付。12月份全县有农村特困供养对象8776人(其中集中供养692人、分散供养8084人)、城市特困17人,12月10日前“一卡通”发放供养金和护理补贴资金548.65万元。
五是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福利保障。12月份,新增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86人、取消101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现有6376人,发放补贴资金47.82万元。新增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87人,取消165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现有16764人,发放补贴资金125.73万元。 “两项补贴”资金已于12月10日前完成发放。
六是普惠高龄津贴及时发放。12月份,全县享受80岁以上高龄津贴21948人,发放高龄津贴145.04万元。
七是开展流浪乞讨人员“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12月份以来,开展街面巡查93次,出动巡查车辆121次,机构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人、发放物资救助50人、医疗救助2人,发布寻亲公告4条,成功寻亲4人。
八是做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足额发放生活补助。12月份,全县有孤儿330人(其中集中养育14人),按照每人每月集中1450元、分散1050元的补助标准,发放孤儿生活补助35.21万元。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95人(其中集中养育12人),比照孤儿补助标准,发放生活补助20.96万元。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助力68名孤儿求学圆梦,发放孤儿助学金50.8万元。
九是加强急难临时救助。督促乡镇(街道)落实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政策,12月份以来,全县临时救助1183人,发放救助金49.9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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