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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浏览次数:97 投稿:不动产登记中心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8-18

周明玉因保管不善,将泌国用(2009)第0101121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明玉

2023年8月18日

主办:泌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泌阳县行政路中段
政府网站标识码:4117260001
联系电话:0396-792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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