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工作流程,维护购房人的利益,保障交易登记安全,按照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关于规范不动产交易登记有关问題的通知》(驻自然资[2022]83号)、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不动产交易登记乱收费问题排查整治的通知》(驻建[2023]155号)要求,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经纪机构在不动产交易登记环节的乱收费情况开展排查整治,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房地产开发企业协助购房人办理不动产交易登记是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法定应尽义务,不得向购房人强制收取服务费用。
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申请不动产交易登记的,应由委托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支付代理费用,不得借交易登记之名向购房人收取代办费用或强制代理收取费用。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清形势,按照要求对不动产交易登记乱收费问题,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存在乱收费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对于存在违规收费事实的,要千方百计纠正到位,尽快返还购房人。
房地产行业主管部门将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加大查处力度,责令限期改正,计入信用档案,对违法违规的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建立企业黑名单,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在曝光台予以公示。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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