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2022年以来,泌阳县委、县政府严格按照省、市河长制工作安排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维护河湖生态健康为目的,系统推进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为重点,全面落实河长制六大工作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泌阳县位于河南省驻马店市西南部,属浅山丘陵区,总体格局呈“五山一水四分田”,全县辖22个乡镇街道354个行政村,总人口92万,总面积2335平方公里,境内大小河流153条,多为江、淮两大水系支流上游河。我县市级河流1条(泌阳河),县级河流20条。现有县级河长22名、乡级河长112名,村级河长253名。
二、采取措施及取得成效
(一)印发2022年度河长制工作方案。我们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印发了《泌阳县河长制工作督查办法补充意见》、泌阳县人民检察院和泌阳县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领导小组的通知》等,并把河长制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和河长制成员单位年终综合目标考评体系,对河长制工作开展从“见河长、见湖长”向“见行动、见成效”,从“有名”、“有实”到“有为”、“有效”的转变。
(二)全面开展河长制宣传。我县一直高度重视河长制宣传工作,持续开展河长制宣传,充分利用宣传车、彩页、横幅、等形式进行宣传,今年以来出动宣传车辆125台,悬挂宣传横幅200余幅,在县级河长负责的河流流经村庄醒目位置更新2--4幅永久性墙体标语,印发宣传彩页3万余份,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参与河湖保护意识。
(三)组织各级河长开展巡河。按照《泌阳县河长巡查制度》,组织县、乡、村三级河长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巡河,每季度对县级河长进行分阶段提醒巡河,有效避免因河长巡河日期重叠而造成河长办人手不足现象;采取对乡镇(街道)级河长每月一通报,村级河长巡河每周一通报制度。充分发挥河长协调督促主要作用,摸准问题根源,因症施策,集中整治,实现了对河流管理保护的“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
截至目前,县级河长巡河80人次,乡级河长巡河2592人次,村级河长巡河2.56万人次。
(四)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我县依据“清四乱”有关要求,从严整治,不留死角,集中解决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部署22个乡镇开展河湖“四乱”突出问题的摸查、治理、巩固等工作,目前共排查出纳入河长制管理的河流“四乱”问题12处,已全部整改完毕。
去年9月份,省河长办交办我县疑似“四乱”问题图斑253处,县河长办组织相关成员单位组成10个复核小组对图斑进行逐一复核,确认我县“四乱”问题65处,今年已全部完成整改。
(五)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由县水利、公安等监管部门和属地政府协调联动,对全县河道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摸清非法采砂重点区域和部位底数,实行台账式管理、销号式整改。严格落实河长制,由水利、公安及各乡镇(街道)组织精干力量,加强日常监管。成立督导组加大督导力度,凡发现违法开采河砂的,扣减所在乡镇(街道)财力5万元,依法依纪追究职能部门、属地政府和责任人三方责任。坚持对非法采砂行为实行“零容忍”,实行乡镇综合执法、部门联合执法、县乡联动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执法尤其是夜间执法力度,坚决落实“四清一平”等措施,实行精准点穴式打击,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一起,严厉杜绝“人情罚”“以罚代管”等现象,切实起到强大震慑作用。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实行有奖举报,对查证属实的给予1000—2000元奖励,泌阳县水政监察大队执法落实。
(六)县河长制督导组严格督导检查。县河长制督导组严格落实督导任务,对于巡河发现的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交办式督导、常态化通报;以下达河长令、督办令等方式,督促下一级河长和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凡是整改工作不到位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
三、存在问题
(一)执法监管还不够严。近几年,县委县政府出台了不少文件,想了不少办法,明确了工作责任,制定了联合执法机制,但由于我县河道多,加之执法线路较长,人员相对不多,执法监管触角还没有达到全覆盖,一些零星盗采现象时有发生。
(二)责任意识还不够强。个别单位对打击非法采砂采矿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工作浮在表面上,行动上蜻蜓点水,监督管理责任落实还不力;个别执法部门过于强调客观原因,工作上有畏难情绪,不敢执法、不会执法。在联合执法行动上,长效机制还不够健全,存在做样子、走过场的问题。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河长+警长工作机制落到实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的发展理念,深入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强河湖环境保护工作要求,立足于部门联动、快速高质高效,真正把“河长+警长”联动工作机制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河长办、公安部门职能,实现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打防结合,不断提高河湖管理保护水平,加快推进全县水生态文明建设。
(二)加快落实河湖管护目标任务。省水利厅下达给我县70万元水利发展资金,任务目标河段6段,主要用于河湖“清四乱”及清洁保洁任务。严格按照水利部及省、市相关要求,在今年6月全面完成该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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