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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阳县高店镇卫生院准予许可决定书
浏览次数:79 投稿:生态环境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03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泌环辐许变字〔2024〕第001号

泌阳县高店镇卫生院:

你单位于202442日申请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申请,本机关已于202442日受理。经审查,你单位注册地址为河南省驻马店市泌阳县高店高店街富强路231号经营者: 曹雷鸣,申请的变更法人信息。经审查,符合《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许可条件。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的规定申请领取许可证,办理登记手续”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行政许可。

202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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