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泌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推动2024年第一季度经济“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现就《若干政策措施》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五届五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升经济活力、改善社会预期,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推动第一季度全县经济实现“开门红”,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根据《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2024年第一季度经济“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驻政办〔2024〕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充分对接、广泛征求县直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泌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起草了《若干政策措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措施》共包括21条具体措施。
(一)扎实开展好第十一期“三个一批”项目建设活动。
(二)积极申报省、市重点项目,持续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三)抢抓国家新增政策性资金等机遇,加强项目谋划储备。
(四)积极争取增发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券等项目资金,做好项目前期工作。
(五)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六)对家用电器、智能电子产品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
(七)加大电子消费券发放力度。
(八)推动节日文旅消费。
(九)全力做好节日保供保障。
(十)支持团购在售商品住房。
(十一)科学规划设置便民服务点。
(十二)引导金融机构提高消费贷款额度,合理满足春节期间大额消费需求。
(十三)鼓励企业满负荷生产。
(十四)支持企业连续生产、错峰用电,对执行分时电价的工业企业实施阶段性用电优惠。
(十五)落实就业补贴政策。
(十六)积极开展政金企对接会。
(十七)持续推进“万人助万企”活动。
(十八)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十九)积极解决群众就业和企业用工需求。
(二十)持续实施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
(二十一)组织企业参加第135届广交会。
主办:泌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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