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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的倡议
浏览次数:27 投稿:贾楼乡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6-20

广大城乡居民:

      2024年2月23日,南京市雨花台区明尚西苑小区一住宅楼发生火灾,造成15人死亡、44人受伤,火灾原因系建筑地面架空层停放的电动自行车着火引起,伤亡惨痛、教训深刻。就我省而言,电动自行车火灾也呈现多发态势,且逐年上升。据统计,2022年1月至今,全省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3577起,直接财产损失约1753.8万元,造成8人死亡。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当前,全国、全省正在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请您做消防安全的支持者和参与者,从自身做起,积极整改火灾隐患,有效预防电动行车火灾事故发生,共同守护我们的美好家园。

      请您购买合规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属CCC强制性认证产品,为了您的骑行安全,请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购买时请仔细查看整车相关信息(包括整车编码、电机编码、电池类型、电池容量、电池型号等)是否与合格证明一致,蓄电池、充电器等关键零部件是否由生产厂家随车配送齐全。

       请您拒绝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在电动自行车使用过程中,要主动拒绝非法改装行为,切勿私自更换蓄电池类型、更换超大容量蓄电池等,避免因非法改装引发安全事故。

       请您不要在高层民用建筑和其他居住建筑内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道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也不要携带蓄电池入户充电及“飞线”充电。

      因为电动自行车车体大部分由可燃材料制成,如果在停放或充电过程中着火,会产生大量有毒烟气,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如果您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飞线”充电,以及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等问题,请拨打“12345”免费电话投诉举报或通知建筑管理单位。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构筑电动自行车安全“防火墙”。衷心祝愿每一位居民朋友家庭幸福、一生平安! 


泌阳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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