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学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知》(泌市监〔2024〕48号)。文件要求要充分认识到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对广大师生及消费者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得力措施,全力做好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同时,按照《食品安全法》、《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要求,对经营者底数、存在的问题及食品安全隐患认真做好排查,并建立台账。对排查出不属于我们职权范围的,及时函请相关部门处理。对于属于我们职权范围内的监管事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政协委员提案要求,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落到实处。
二是制定整治目标。通过此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增强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和守法经营意识,促使食品经营者自觉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消除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三是制定计划,统一行动。要求各乡镇(街道)监管所按照统一部署,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出辖区整治工作的具体措施,做到重点突出、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落实有效。整治活动的重点领域主要有: 全县各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等校内及周边各类食品经营者。重点行业有: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餐饮门市等。重点检查经营管理秩序混乱的学校食堂、食杂店、餐饮店。
四是加强日常监管,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法定责任、履行法定义务。一查无照无证、证照不全的违法经营者,坚决杜绝无照无证、证照不全违法经营行为。二查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小食杂店等进货查验及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落实情况,检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是否保持整洁、卫生,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经营者是否有有效健康证明,是否存在采购销售过期变质、标签标识不规范、“三无”食品等行为。三查“五毛食品”,查清来源,查清供货商,做到食品来源可追溯。四查学校食堂及周边1000米所有食杂店、餐饮店是否存在超剂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违法经营行为。五查自制食品及玩具卡片和小食品、商品混合包装,造成食品二次污染等违法行为。同时,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彻底消除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流动商贩食品安全隐患。
五是加大案件查处,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无证照经营,不落实进货查验及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经营来源不明“五毛食品”,销售“三无”、过期食品,超剂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玩具卡片和小食品、商品混合包装违等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并及时把案件查处情况上报食品股,达到案件信息共享。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彻底根除校园及周边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经营行为。
六是加强监督抽检,及时发现隐患。加大对“五毛食品”、自制食品等监督抽检力度。对抽检发现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两超一非”等不合格食品,应及时进行核查处置,并采取措施,责令生产经营者下架、召回、销毁不合格食品,并查明问题食品来源、流向,铲除生产源头。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中,我县共出动执法人员650多人次,执法车辆110多台次,检查校园及周边商铺、流动商贩食品经营者680户次,查处取缔无证经营6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72份。在业务系统中安排校园及周边专项监督抽检食品及食用农产品440批次(正在送检中)。
七是加强属地监管责任。实行网格化监管,落实属地监管人责任,把监管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监管人员,做的监管“纵到底、横道边”全覆盖,不留死角.
通过定期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我县校园及周边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和卫生状况明显好转,质量明显提高,制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情况得到遏制,确保了我县广大师生和消费者饮食消费安全.
最后,感谢您对泌阳县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或建议。
(印 章)
2024年6月22日
2024年6月22日
主办:泌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泌阳县行政路中段 |
政府网站标识码:4117260001
联系电话:0396-7922033 |
豫ICP备17018201号-1
豫公网安备 412822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