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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通知
浏览次数:28 投稿:贾楼乡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1-07

各参保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决策部署,鼓励企业积极吸纳大学生等青年就业,发挥失业保险助企扩岗作用,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4〕54号)要求,我市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和补助标准

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三类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每招用1人按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其中,高校毕业生指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

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单位应为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公示期结束之日“信用中国”和“信用河南”网站查询为准。

二、发放方式和办理流程

按照“方便、快捷、规范、安全”的原则,我市采取主动服务与企业自行申请相结合的方式,为企业办理一次性扩岗补助业务。 

1.“自行申请”方式系统已开通运行,各参保企业可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https://siwsfw.hrss.henan.gov.cn)申领,人社部门审核并公示通过后,将资金发放至企业对公账户。不具备线上申领条件的企业可到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2.通过主动服务享受政策的企业,人社部门经过后台大数据比对,筛查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进行核定,主动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推送信息需经企业进行信息确认后方可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三、注意事项

1.企业招用相关人员时间应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不早于2022年(2024年招用)、2023年(2025年招用)。

2.劳务派遣单位需在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指导下采取“自行申请”的方式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3.同一人员身份信息只能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企业、跨年度、跨地区、跨资金渠道重复享受。

四、各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直:0396- 2815202

驿城区:0396-2888602

开发区:0396-2758129 

遂平县0396-2763007

西平县0396-2751652

上蔡县0396-2705277

汝南县0396-3296096

平舆县0396-5069866

新蔡县:0396-5968968

正阳县:0396-2351586

确山县0396-7010356

泌阳县:0396-320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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