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民政局关于开展老年助餐服务 工作的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民政部、发展改革委、住建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民发[2023]58号),省委、省政府更是将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列为今年全省重点民生实事之一,先后印发了《河南省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豫民[2024]1号)、《河南省老年助餐服务规范》(豫民文[2024]40号)、《河南省老年助餐服务场所建设指引(试行)》(豫民文[2024]45 号)、《河南省老年助餐服务质量监管工作指引》(豫民文〔2024〕53号)等“1+3”文件。现将今年以来我县老年助餐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点位推进情况
按照《河南省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要求,2024年底我县应建成老年助餐场所53个,其中城镇社区24个,行政村29,包含老年食堂22个,老年餐桌5个,老年助餐点26个。现已全部完成场所建设,并全部投入运营。
(二)政策宣传情况
出台《泌阳县民政局2024年建设老年助餐服务场所实施方案》,以老年助餐服务的实施内容为重点,通过网站、新媒体、短信、广播、横幅、显示屏等方式对老年助餐服务的政策内容、实施情况、惠民成效等方面进行宣传。充分利用各类会议宣讲老年助餐服务政策;并在乡镇(街道)人流密集场所张贴老年助餐服务宣传标语或悬挂横幅。
二、亮点做法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组织召开我县老年助餐服务推进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作为建设主体,按照任务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班摸排辖区有助餐需求老年人数量和分布,依托现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社区服务设施等,精准选择确定老年食堂、老年餐桌和老年助餐点数量、规模和方位,对不具备助餐条件的及时研究调整方案,并统筹考虑今后4年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建设,制定5年期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布局地图。
(二)统筹资源,共建共享。坚持“利旧为主、新建为辅”的原则,将老年助餐服务设施与各类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生活性服务业资源统筹利用、共建共享。一是利用现有养老机构、街道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增设老年助餐设施。二是利用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提供老年助餐服务。三是城区可通过改造公共闲置用房、小区闲置物业等,农村可利用闲置学校、宅基地、空心院等场所,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四是引导个人、企业和社会组织以捐赠财产、设立慈善专项基金、提供场所和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老年助餐服务。五是现有资源无法覆盖或满足老年助餐服务需求的,可因地制宜新建必要的老年助餐服务设施。
(三)建立机制,长效发展。一是完善扶持政策。结合我县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研究建立给予服务机构配餐、特殊困难老年人就餐、失能老年人送餐补贴机制;二是支持社会参与。依托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与品牌餐饮企业、连锁快餐企业的合作,引进本地知名餐饮企业加入老年助餐服务行列,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助餐服务。三是优化送餐服务。发挥基层党组织和村(居)委会作用,依托村(社区)老年协会,动员党员志愿者参与为老助餐服务,为行动不便,需要照顾的独居、失能、高龄老人送餐上门。利用互联网平台公司物流网络为老年人提供送餐服务,打通送餐服务“最后一米”。
(三)暖心服务,营养用餐。联合社会慈善力量,为老年助餐点捐赠物资,结合爱心志愿服务为前来就餐的老年人提供理发、助浴、助医等延伸服务,结对餐饮协会培训助餐点厨师,为老年人提供优质营养用餐。
(四)适老化改造,放心用餐。按照适老化标准对老年助餐点进行建设或改造,餐桌餐椅为适老化设计,门口设置无障碍通道,方便部分残疾人进出。
四、工作建议
(一)保障老年助餐服务可持续性。探索建立建立“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有能力的乡镇(街道)政府补一点、集体添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多元筹资机制,支持老年助餐服务机构提供稳定可持续的服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持续不断地加大老年助餐力度,转变老年人的生活观念,让惠民、便民服务理念深入人心,同时向老人子女多做宣传,帮助他们更好地了解养老助餐服务,帮忙他们解决家庭养老就餐难的问题。
(三)加大督查力度。民政局将联合市场监管部门不定期对助餐点食品安全开展督查检查,并对食品留样进行抽样鉴定,让老人吃的既开心,更放心。明确“六公示”上墙制度,即将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收费价格以及对老年人的优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服务(投诉)电话上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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