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9日,县红十字会召开2024年“豫红博爱救助计划”动员会,传达了“豫红博爱救助计划”公益项目救助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要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泌阳县红十字会积极发挥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河南省红十字会的统一部署下,积极参加2024年“5·8”人道公益日互联网筹资工作,筹集了一部分资金,现以公益项目的形式用于疾病医疗保障,进一步减轻困难家庭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筑牢民生保障底线。
二、救助条件
受助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泌阳县户籍;
2.因肿瘤、癌症、白血病及先天性心脏病及其他大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注:2024年已经获得市“豫红博爱救助计划”救助的群众不再给予救助。
三、申请时间
2024年11月1日--2024年12月1日(即:申请救助资料必须在2024年12月1日前由乡镇街道统一报县红十字会审核,逾期不候)。
四、救助标准
1.自费5000元---10000元(不含),一次性救助不高于500元;
2.自费10000元---50000元(不含),一次性救助不高于1000元;
3.自费50000元---100000元(不含),一次性救助不高于2000元;
4.自费100000元(含)以上,一次性救助不高于3000元。
5.自费含义:在医保、新农合、商业保险及其他救助基金报销后,个人所承担的医疗费用。
五、需提供的材料
1.救助申请表;
2.救助对象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3.困难证明(证件、情况说明盖章);
4.申请年度诊断证明原件(盖诊断证明章)或住院病案首页(盖病案管理复印章);
5.自申请之日起两年内的医疗票据;
6.救助对象本人的社保卡(农商行)或农商银行卡复印件;
六、申请办法
由申请人填写救助申请表,附需提供的材料,交乡镇(街道)红十字会初审,12月1日前,各乡镇(街道)把救助对象申请资料统一报县红十字会审核。
七、救助流程
1.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家庭困难证明(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的家庭困难证明原件)、病情诊断证明、申请年度医疗单据、患者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2.审核和公示。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由乡镇初审后,统一报县县红十字会进行审核,通过后,在县红十字会官网、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救助实施。待公示无异议后,将救助金拨付至患者账户;
4.项目反馈。县红十字会负责跟踪随访救助对象,收集救助资料,建立救助档案。
申请救助金具体操作过程,请各位及时咨询各乡镇街道负责人道救助工作的红十字会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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