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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泌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泌阳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泌政办〔2024〕17号)
浏览次数:34 投稿:超级管理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6-06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泌阳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6月5日


泌阳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征缴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4年度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等工作,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豫人社〔2019〕3号)、《泌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泌阳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泌政文〔2015〕3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宣传指导,集中入户登记、缴费,指导网上缴费,引导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全部参保登记缴费,力争实现全县参保登记率、续保缴费率均达到100%的工作目标。

二、征缴方式

为降低行政成本,减轻基层压力,提升社保信息的准确度、及时性,2024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采取缴费人通过网络终端自助缴费与集中征缴同步进行。

三、征缴时间

集中征缴:2024年6月14日至9月14日,三个月。

网上自助缴费:自征缴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


四、参保政策和工作流程

征缴对象

原已登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以及有意愿参保的16-60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的城乡居民。

缴费档次

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共15个缴费档次。缴费档次实行个人自行选择,鼓励选择较高档次缴费。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巩固拓展社会保险扶贫成果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64号)要求,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期间,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和突发严重困难等返贫致贫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缴费档次养老保险费。根据上级要求和我县工作实际,县财政为上述几类人员按照每人每年100元标准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对烈士遗属、领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户父母其年龄在45-59周岁的,每人每年补贴100元。

补贴政策

为健全缴费激励机制,增加缴费梯次补贴,加大政府缴费补贴力度,多缴多补,鼓励引导参保群众多缴多得,政府给予参保人员相应缴费档次的补贴标准为:缴费200元补贴30元,缴费300元补贴40元,缴费400元补贴50元,缴费500元补贴60元,缴费600元补贴80元,缴费700元补贴100元,缴费800元补贴120 元,缴费900元补贴140元,缴费1000元补贴160元,缴费1500元补贴190元,缴费2000元补贴220元,缴费2500元补贴250元,缴费3000元补贴280元缴费4000元补贴310元,缴费5000元补贴340元。参保人员当年没有缴费,之后再进行补缴的,不享受政府给予的缴费补贴。

为鼓励引导城乡居民早参保、长缴费、不断保,自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的2014年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逐年连续缴费满15年后,再逐年连续缴费的,每多缴一年,在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每月增发缴费年限养老金3元,随本人养老金发放。参保人员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连续缴费时段的,以最长缴费时段计算连续缴费年限,按规定享受缴费年限养老金。

征缴流程

1.网上自助缴费流程

往年度未参保缴费居民,需要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方可进行自助缴费。

往年度已缴费居民,直接选择以下几种方法进行自助缴费:

1)微信公众号缴费。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南税务”,点击下方“微服务”依次选择“社保费缴纳”>>“城乡居民养老”>>输入缴费人姓名、身份证号进行查询>>点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选择缴费档次,输入手机号>>核对缴费信息>>缴费(推荐选择二维码支付)。

2)微信小程序缴费。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南税务”,点击下方“微服务”,依次选择“微税保”>>选择“养老缴费”>>录入信息,选择缴费档次>>核对缴费信息——缴费。

3)支付宝“河南税务”缴费。搜索“河南税务”,依次选择“社保费缴纳”>>“城乡居民养老”>>输入缴费人姓名身份证号进行查询(如替他人缴费,点击“是否代缴”按钮)>>点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选择缴费档次,输入手机号>>核对缴费信息>>缴费。

2.集中征缴流程

1.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按村(居)委对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居民制作成《缴费登记花名册》(应包含缴费人员养老保险系统内编号、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下发至各村(居)委,缴费群众按自选的缴费档次,由各村(居)委集中征收,各村(居)委经办人员在《缴费登记花名册》上按缴费人准确记录缴费金额。2024 年新增的参保人员,先到本人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再缴费。

2.缴纳2024年度社保费的居民需通过集中征缴方式申报缴费;对需要补缴以前年度社保费的居民,由乡镇(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统一制作补缴计划,并对个人开具补缴单,由缴费人通过“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申报缴费。为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及时入库及费款安全,对社保经办人员在征收费款时实行“双限”报解,即征收费款达到10000元或收费累计达到5日的,要及时存入税务局在邮政储蓄银行为各乡镇(街道)设立的养老保险缴费账户。

3.各村(居)委经办人员将《缴费登记花名册》与银行回执单核对一致后,将原件上报所属乡镇(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在校对花名册、银行回执单金额无误后,按照税务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内导出“社保费代收代报(自主)导入模板”按村(居)委录入缴费信息电子版(缴费信息电子版应包含缴费人姓名、证件类型、身份证号码、征收项目、品目、缴费年度以及缴费金额),填报核对无误后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自主导入并扣费入库。

4.集中征缴结束后,各乡镇(街道)组织各村(居)委对集中征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信息进行公示。

五、职责分工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是所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收工作,严格遵守费款征收流程,加强对基金征缴的管理,确保参保基金收入及时足额缴纳,确保年度任务如期完成。

(二)财政部门负责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贴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及时安排县、乡镇(街道)经办机构及村(居)委服务平台所需工作经费,确保经办机构顺利开展工作。

(三)人社部门负责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信息管理、参保人员转移接续等工作,加强对乡镇(街道)及村(居)委社保经办机构参保缴费工作的督促指导。要认真组织实施待遇领取人员身份认证工作,强化精准管理,做到精准发放,切实提高运行质量。

(四)税务部门负责畅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缴费服务渠道,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做好缴费服务工作,确保参保基金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五)公安部门及各派出所负责协调配合做好此项工作所需户籍信息,及时提供辖区人员相关资料,方便社保经办机构核实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身份。

(六)新闻宣传部门配合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确保群众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及网上缴费方式全面了解、积极缴纳,营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浓厚舆论氛围。

(七)民政、残联、卫健体、乡村振兴等部门负责配合做好政策衔接工作,认真核实相关特殊群体人员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并及时传送到人社、税务部门。

(八)县督查委负责做好征缴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征缴情况进行排名通报,督促各乡镇(街道)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征缴工作任务。

六、工作要求

明确任务,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征缴工作,把征缴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成立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抽调精兵强将,集中开展征缴工作,入户指导网上自助缴费宣传,确保圆满完成征缴任务。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街道)和县人社、财政、税务等部门要积极主动协调宣传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引导城乡广大居民积极参保、自助缴费,做到应保尽保、不漏一人,力争覆盖面达到100%。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积极组织人力、投入财力,深入村组,大力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及网上自助缴费,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进村入户宣传、出动宣传车等方式,确保群众“会操作”、“能缴纳”,提高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与热情。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帮助居民算清“长远账”、“明白账”,鼓励引导广大城乡居民早参保、多缴费、长缴费,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对政策及缴费方式的知晓率,最大限度争取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切实增强城乡居民获得感、幸福感,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顺利进行。

突出重点,完善措施。各乡镇(街道)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鼓励参保居民及早缴费、长期缴费和选择较高档次缴费,提高保障水平。建立和完善分片包干、定期通报、奖惩挂钩等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形成乡镇(街道)干部包村(居)委、村(居)委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规范操作,提高效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征缴政策性强,涉及城乡居民切身利益,人社、财政、税务等部门要严格规范业务操作程序,保证办理渠道规范、畅通。要加强对征缴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不准个人存放现金,严禁开设个人账户存放资金,严禁挪用、坐支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加强督导,强化奖惩。征缴期间,县督查委不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征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周通报征缴排名情况。对领导重视、成效突出、参保登记率高、缴费率高的乡镇(街道)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乡镇(街道)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约谈党政一把手。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继续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情况,列入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考评体系,同时适当扩大奖惩范围,体现“奖罚分明,重奖轻罚”原则,鼓励、保护、提升各乡镇(街道)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对完成目标任务位居前5名的乡镇(街道)授予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分别补助11万元、9万元、7万元、5万元、3万元的工作经费;对完不成目标任务位居后5名的乡镇(街道)通报批评,分别扣减财力7万元、6万元、5万元、4万元、3万元。

政策解读:泌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泌阳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泌政办〔2024〕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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