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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古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盘古乡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服务专项 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150 投稿:盘古乡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06

乡公共服务办公室、乡敬老院:

为进一步提高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质量,规范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根据《2024年全县纪检检查机关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市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挤占挪用特困供养服务对象生活费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盘古乡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盘古乡人民政府

                               2024年5月6日

盘古乡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服务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提高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质量,规范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针对敬老院管理服务存在的问题,按照市、县民政部门工作安排,结合我乡敬老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县民政局会议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管理服务制度标准、强力整顿查处突出问题,彻底规范管理服务方式方法,积极探索社会化服务运行新机制,全面提高乡敬老院管理服务能力水平。

二、整治方式

自查自纠

组建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任副组长,分管领导、公共服务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等为成员的工作组,对照整治内容,以“不漏项、不漏事、不漏人”为目标,对所辖农村敬老院逐项进行自查;坚持“缺啥补啥”的原则,认真对标对表,补齐短板,整改问题。

重点督查督办

在敬老院全面自查整改的同时,乡整治领导小组将从纪委、财政、消防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对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督办,重点督查自查是否全面、突出问题是否查处、短板是否补齐、隐患是否整改彻底,重点督办工作不落实的人和事。

三、整治内容

供养政策落实情况

1.特困供养标准方面。是否按照县政府规定落实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标准;是否存在上报集中供养对象而没有实际入住敬老院按散居标准发放供养金,造成虚报人数现象。

2.敬老院运营方面。是否组织五保对象入住,是否存在有需求入住的特困供养人员不能入住的现象。

)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1.院民自治方面。是否按规定落实物资采购、进出库监督制度,是否成立院民自治组织,大额开支是否民主决策。

2.财务管理方面。是否建立财务管理制度,是否执行食材采购制度,是否按程序审批开支票据,是否建立日常开支流水账,开支票据是否规范、合理;是否足额为供养人员发放零用钱,是否存在贪污、挪用、挤占敬老院的管理费、生活费、门诊费、维修改造等费用,是否存在机关工作人员在敬老院领取管理人员工资及从事非敬老院管理工作的差旅补助,是否存在机关工作人员及管理服务人员在敬老院食堂就餐等变相挤占敬老院费用的现象。

3.责任落实方面五保对象出入院手续是否按规定办理;与敬老院是否签订工作责任书,并根据工作职责进行目标考核。

4.值班制度落实方面是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服务工作情况

1.膳食安排方面,是否做到荤素搭配适当,服务对象对膳食安排是否满意。

2.生活用品配置方面,是否根据供养对象需求添置基本生活用品。

3.护理服务方面,是否指导并帮助供养对象规范行为习惯;分类为供养对象提供必要的护理服务,服务质量是否让对象满意。

)安全卫生情况

1.消防安全方面,用火、用电设施是否安全,消防设施是否齐备,是否有规定数量的消防应急人员,消防应急人员是否能熟练使用消防设备。

2.住房安全方面,是否存在危房。

3.安全保卫方面,是否建立供养对象出入院请销假登记制度并督促落实,是否建立来访人员登记备案制度。

4.卫生管理方面,药品、食品保管和使用是否安全卫生;是否建立医务室或与就近卫生院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医务室或医疗合作协议的卫生院履职是否到位;食堂是否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炊事员是否有健康合格证,生熟食是否分区,食品是否留样;宿舍内是否整洁干净,院容院貌是否整洁美观。

工作人员履职和经费保障情况

1.管理人员配备方面,现任院长是否履行职责;管理服务人员分工是否明确、是否存在管理服务人员在其位不尽其责的现象。

2.管理服务经费保障方面,是否按标准发放管理服务人员报酬,是否存在管理服务人员吃“空饷”的情况,是否存在院内擅自超职数配备管理服务人员而挤占其他经费的情况,管理经费是否用于敬老院运转。

资质方面

是否有养老机构许可证、房产证、土地使用权(所有权)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实施步骤

准备动员阶段515日前

组织召开专项整治动员会议;要认真分析所辖敬老院运行情况,制定操作性、针对性强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开展好专项整治的宣传动员工作。

全面自查阶段516日—531

组建自查工作组,按照要求逐项开展自查,重点抓好涉及到人、财、物方面自查工作,要有“下足绣花功夫”的精神,把问题找准,把症结弄明,在525日前向县民政局报送敬老院自查情况。

(三)整改落实阶段(61日—930日)

乡公共服务办公室分类梳理排查出的问题,共性问题,提交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后交乡敬老院整改;个性问题,按照“一事一策”的原则,逐项整改落实。

(四)总结完善阶段(91日—1031日)

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总结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敬老院运行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乡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出台指导敬老院管理服务的规范性文件;对开展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力整改

要把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作为进一步强化敬老院管理服务的有利契机,站在爱民为民的高度来认识,主要领导要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安排部署和督查指导专项整治工作,分管领导要一线排查问题,一线解决化解矛盾,一线整改具体问题。

(二)不走过场,务求实效

在整治中,建立“谁自查,谁整改,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倒查机制,对整改工作不到位,问题拒不整改的,严肃追究自查不力、整改不实的责任单位(人)的责任,凡存在挤占、骗取、挪用资金的线索,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在整改中,要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整改销号制度。

 


附件:

 

盘古乡敬老院管理服务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谢修建    党委书记

副组长:牛新伟    党委副书记、乡长   

成  员:李明鲜    党委副书记

李中仁    公共服务办公室主任    

                    公共服务办公室副主任

李雪阳    公共服务办公室副主任

              靳久双    公共服务办公室工作人员

              席文国    盘古乡敬老院院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共服务办公室,李中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敬老院工作人员仲广稳、李阳、胡定琴、梁玉敏、高凤清、胡定平为办公室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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