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表彰2019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征缴工作先进单位进行奖惩的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有关部门全县各级各有关单位共同努力,按照县政府工作安排,紧盯目标,强化措施,较好地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任务,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鞭策后进,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为表彰先进,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根据《泌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泌阳县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泌政办[2019]18号)文件规定,决定对2019年度征缴任务完成情况位居前三名的乡镇(街道)双庙街乡、马谷田镇、花园街道进行通报表扬,并分别补助15万元、12万元、8万元的工作经费,;对征缴完成情况位居后三名的乡镇对征缴任务完成情况位居后三名的(街道)下碑寺乡、铜山乡、贾楼乡进行通报批评,并分别扣减财力15万元、12万元、8万元。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落后其他单位单位要向先进单位学习,奋勇争先,迎头赶上。全县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对征缴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征缴举措,建立征缴激励机制,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的积极性,力争实现应保尽保,推动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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