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  政务公开->其他文件->泌政
【有效】泌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泌阳县农业信贷担保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泌政〔2021〕4号
索引号: -2023-00019 信息来源:
名称: 【有效】泌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泌阳县农业信贷担保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泌政〔2021〕4号
文号: 泌政〔2021〕4号 主体分类: 泌政
生成日期: 2021-04-13 关键词:

泌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泌阳县农业信贷担保助推农业高质量

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泌阳县农业信贷担保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4月7日

泌阳县农业信贷担保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

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发挥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第十四五年规划的决策部署,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作用 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1〕5号)精神,充分发挥好河南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农担公司”)政策性功能作用,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夯实乡村振兴产业基础,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充分认识做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重要性

农业信贷担保是解决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融资难题、激发内生活力的重要手段,是财政撬动金融资本、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的重要工具。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是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的重大创新,是构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多元投入机制的重要内容。中央一号文件连续五年对全国农担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撑,通过进一步健全完善县级金融服务中心、乡级金融服务站、村级金融服务部三级金融服务组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责任共担、风险共管”原则,充分发挥河南农担公司政策性功能作用,创新政担合作机制,构建新型“政银担”合作模式,形成以“政银担”合作模式为基础、多种合作模式的“政银担保投”联动支农机制,切实解决农业发展中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对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准确把握农业信贷担保政策

各单位要准确把握农业信贷担保政策要求,明确工作任务,扎实开展工作。

(一)服务对象。重点支持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和有产业支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优先支持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适度支持辐射面广、带动力强、与农户利益联结紧密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二)服务范围。服务范围限定为农业生产(包括农林牧渔生产和农田建设)及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产业融合项目(指县域范围内,向农业生产者提供农资、农技、农机,农产品收购、仓储保鲜、销售、初加工,以及农业新业态等服务的项目),突出对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的支持,重点开展10万元--300万元的政策性担保业务,在保余额不得低于河南农担公司在县域内总担保余额的70%;政策性业务范围外的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应谨慎开展,且单户在保余额不得超过1000万元。

(三)融资成本。河南农担公司对10万元-300万元政策性业务按不超过0.8%/年的优惠担保费率执行,对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担保费率进一步下调至0.5%/年;300万元-1000万元政策外业务担保费率按不超过1.5%/年执行。

三、明确工作任务

(一)成立农业信贷担保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将农业信贷担保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农业信贷担保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农业信贷担保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副县长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乡村振兴局、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人民银行及辖内金融机构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负责研究制定农业信贷担保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制定并组织落实农业信贷担保工作实施方案;在现有金融扶贫三级服务体系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金融服务组织,为农业信贷担保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农业信贷担保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县金融服务中心合署办公),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牵头拟定落实相关配套制度和政策;指导县乡村三级金融服务组织开展工作;制定农业信贷担保工作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督导落实具体工作任务并组织工作考核。

(二)设立风险补偿金。县财政设立不低于1000万元的风险补偿金并建立持续补充机制。风险补偿金由“河南农担公司”统一托管、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对“河南农担公司”在所在县域内直接开展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发生的风险按照40%的比例进行分担。县级风险补偿金当年不足以承担风险的,要于次年安排资金补足。县财政前期已设立农业信贷担保风险补偿金的余额部分直接计入资金池,确保规模能够满足县域内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融资需求。

(三)设立还贷应急周转金。县财政设立不低于300万的农业信贷担保应急续贷周转金,对因自然灾害、疫情及其他非主观因素等造成暂时性经营困难不能到期偿还贷款的经营主体给予应急续贷周转金,化解信贷风险,应急续贷周转金原则上不得连续使用。

(四)健全县、乡、村三级金融服务组织。进一步健全完善县级金融服务中心、乡级金融服务站、村级金融服务部三级金融服务组织,充实配备三级金融服务组织人员,为农业信贷担保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提供一站式服务,打通金融支农“最后一公里”。

1.县级金融服务中心。由县金融工作局牵头,抽调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人民银行及商业银行人员集中办公,健全内部机构设置,保障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河南农担公司驻县办事处与县金融服务中心合署办公,驻县办事处负责人同时兼任县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工作职责:协助农业农村局做好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信息采集和项目库建设等工作;协助参与银行、河南农担公司等金融机构做好项目尽调、贷后跟踪管理、风险化解和不良贷款清收等相关工作;协调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法院做好风险项目调解和司法确认工作;组织做好农业信贷担保政策宣讲、培训等。

2.乡级金融服务站。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农业农村或金融工作的负责人牵头负责,抽调农办、财政所、基层人社服务机构、派出所、司法所等相关部门及银行营业网点专人组成,固定工作场所,确保有能满足需求的办公设施、工作制度等。工作职责:协助县农业农村局等涉农部门做好辖区内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信息采集和数据更新管理;按照县级金融服务中心要求协助参与银行、河南农担公司等金融机构做好项目尽调、贷后跟踪管理、项目异常情况反馈和不良贷款清收等工作;落实县级金融服务中心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3.村级金融服务部。由村支部书记牵头负责,乡镇包村负责人、驻村第一书记、村“两委”成员、村就业协理员等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发挥农村基层熟人网络优势,收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融资需求,跟踪项目贷后情况,发现异常及时上报乡级金融服务站,配合做好不良贷款清收等工作。

(五)明确业务办理操作流程。县乡村三级金融服务组织依据纳入农业农村局项目库内的服务对象,由服务对象向所在地村金融服务部提出贷款申请并进行初审,建立本村农业高质量发展贷款申请项目台账并公示留存影像资料。报乡级金融服务站审核,建立本乡镇农业高质量发展贷款申请项目台账并公示留存影像资料,乡级金融服务站报县金融服务中心审核,建立全县农业高质量发展贷款申请项目台账并公示留存影像资料,县金融服务中心推荐给合作银行并转河南农担公司核保,县金融服务中心协助合作银行、河南农担公司进行贷款调查,合作银行进行审查、审批、发放贷款,合作银行及时将已发放贷款的相关资料转交县金融服务中心存档。

(六)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县农业农村局等涉农部门会同县乡村三级金融服务组织做好县域内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信息动态管理等工作。协助人行、河南农担公司及合作银行做好信用评价体系工作。

(七)建立风险防控体系。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各种逃废债行为,维护农村信用环境。县乡村三级金融服务组织要协助合作银行和河南农担公司共同做好项目贷前、贷中、贷后管理工作。

1.日常贷后管理。乡村两级金融服务组织对贷款发放后的日常管理承担主要责任,发现风险信号及时向县金融服务中心、合作银行、河南农担公司通报,县金融服务中心、合作银行、河南农担公司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做好对借款主体日常贷后管理,对借款主体出现经营、家庭和健康重大变化、未按期支付利息、还款意愿不强或恶意逃费银行债务等情况的,要及时通报各方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2.贷款催收。贷款到期前30天,县乡村三级金融服务组织协助合作银行、河南农担公司提请借款主体按时还款,对因自然灾害、疫情及其他非主观因素等造成暂时性经营困难不能到期偿还贷款的,经合作各方会商,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主体给予还贷应急周转金、展期、无还本续贷等信贷支持;对恶意逃费银行债务的,县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3.风险追偿。合作银行要在贷款逾期后设置60天缓冲期,建立风险熔断机制,对贷款不良率超过5%的乡镇(街道)和超过7%的行政村,合作银行暂停新增贷款发放;通过清偿实现不良率下降到设定指标后,再恢复贷款发放。支持人民法院加强农业信贷担保追偿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提高审判效率,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借助执行联动机制,加大执行力度。积极通过诉前调解、人民调解等方式多元化解农业信贷担保纠纷。

(八)建立产业支撑体系。按照农业高质量发展“六高”目标和“六化”方向要求,谋划农业产业发展,确定主导产业,建立项目库,吸引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和投融资机构投资,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九)加大涉农政策统筹力度。统筹相关资金和土地、环保等政策,集中打造地方特色产业链、产业集群,充分发挥我县夏南牛、食用菌等特色产业优势,吸引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投放,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信贷担保工作领导小组对辖区内农业信贷担保工作负总责,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完善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充实人员在工作期间须脱离原单位工作,服从农业信贷担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安排和管理。

(二)保障工作经费。县财政要统筹安排资金,保障三级金融服务组织的日常办公经费。

(三)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县政府将制定对乡镇政府的农业信贷担保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考核办法。对县乡两级金融服务组织工作人员的评价与考核结果结合起来,并将评价结果及时向工作人员原单位进行反馈,作为考核和晋级的重要依据。

(四)建立财政贴息机制。省财政厅统筹中央、省农业发展资金,对在试点县支持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贷款暂按2%给予贴息,并由河南农担公司负责实施、

(五)做好宣传引导。县直各有关部门和三级金融服务组织要多形式、多渠道进行广泛宣传高质量发展农业信贷资金的投放及信贷担保政策的要求和办理流程,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营造良好的助推农业发展的氛围,推进我县农业生产的持续发展。

政策解读:《泌阳县农业信贷担保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 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主办:泌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泌阳县行政路中段
政府网站标识码:4117260001
联系电话:0396-7922033
豫ICP备17018201号-1   
豫公网安备 412822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