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古乡2021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为了切实落实省、市、县有关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政策,扎实做好盘古乡2021年秸秆禁烧工作,真正在全乡实现零点燃,确保全年的生产安全,保持良好的空气质量,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以及绿色发展理念,围绕美丽盘古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按照“疏堵结合、以禁促用、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利用”的原则,综合施策,进一步推进科技支撑、依法治理、群众参与“三位一体”秸秆禁烧监管力度,不断提高全乡秸秆禁烧工作水平,促进农村生态环境改善。
二、目标任务
在全乡范围内落实秸秆禁烧,确保我乡不被遥感卫星、蓝天卫士监测到着火点,确保上级各个督导组在我乡发现不了着火点及着过火的痕迹,确保全乡“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见一处黑斑”;加强源头管控,形成秸秆禁烧工作常态的工作机制。
三、工作内容
1、加大宣传力度。乡党委、政府通过召开乡村两级大会进行动员安排部署,各村要召开村组干部及党员和群众代表大会,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每个村至少配备两辆宣传车,每天早八点晚八点期间村委广播站和流动宣传车不间断宣传;乡政府集中组织出动十辆以上流动宣传车,在全乡悬挂300条以上横幅标语,发放10000份政策明白纸及5000份大手拉小手倡议书,设置宣传台、建立值班岗等方式,对秸秆禁烧政策、焚烧秸秆的危害及秸秆综合利用等政策知识进行全天候无死角宣传。通过广泛宣传,使秸秆禁烧政策及危害达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
2、实行严厉的打击。对秸秆禁烧采取“谁种田谁禁烧”和“谁烧罚谁,烧谁罚谁”的政策,每发现一起焚烧秸秆的,对点燃者或该块土地的经营管理者罚款2000元,并拘留15天,同时责令其写悔过书,并复印500份进行张贴。
3、时间安排。每年“三夏”(5月21日至6月30日)、“三秋”(9月16日至11月10日)两个阶段为重点禁烧阶段。其间组织开展禁烧专项督导检查,依法查处禁烧行为,严格落实奖惩措施,确保禁烧全天候、监管全覆盖、查处无死角。我乡的禁烧工作实行常抓不懈,常态管理;常态监管时段:除重点禁烧时段外为常态化监管时段。其间认真做好“蓝天卫士”监控值班,乡禁烧管控人员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和警戒状杰,发现火情能够及时处置,建立完善常态化监管体制和高效管控机制。如遇重污染天气,将随时启动应急预案,加强禁烧管控工作。
四、保障机制
1、加强领导。乡政府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乡秸秆禁烧工作的统一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三个机动应急处置组,负责全乡禁烧政策巡回宣传、火情处置和违法打击。全乡禁烧根据实际划分九个片区,每个片区由乡班子成员负责进行宣传,张贴明白纸,监管禁烧,督促扑灭。
2、明确责任。秸秆禁烧期间,实行班子成员包片、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包地块的责任制,层层分解,对因工作不力、宣传不到位、监管不严而出现点燃秸秆的村委,村支部书记在大会上表态发言;给全乡工作造成被动的村委,除给予经济处罚、大会上作表态外,还要给予相关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另外,秸秆禁烧期间各村支书、乡政府相关禁烧工作人员不准外出,若有事确需外出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书记请假,未经批准不能外出。
3、经费保障。乡政府向每个村拨付基本禁烧经费2000元,禁烧经费用于禁烧工作宣传、值班就餐、购买灭火工具等的开支;乡政府给机动应急处置组每组拨付5000元的禁烧经费,用于巡逻宣传、火情处置等,所有禁烧经费必须按财务制度进行核销。
4、严格奖惩。禁烧期间,乡应急处置组每督导一次村委未在规定时间内宣传及空岗的罚100元;每发生一起点燃秸秆者,扣减相关村委经费200元,重点禁烧期间每发现一起火点相关村委必须在10分钟赶到现场处置,乡机动组在20分钟赶到现场。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赶到现场加倍处罚;被县督导组发现一起,扣减村委经费500元;被市里发现一起,扣减村委经费1000元,对包村干部、村支部书记和包组的村干部及包地块的组干部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若被市及市以上督导组发现或遥感卫星、蓝天卫士监测到,给全乡工作造成被动局面的,对相关村委加倍处罚,全乡第一把火的加倍处罚。在禁烧期间,各工作组对焚烧秸秆、杂草、树枝、树叶、垃圾等一切可燃物行为人进行处罚所得款项用于禁烧工作宣传,机动应急处置组、各工作组、相关村能提供有效证据协助派出所对焚烧秸秆、杂草、树枝、树叶、垃圾等一切可燃物行为人每拘留一人另奖励1000元,派出所对焚烧秸秆、杂草、树枝、树叶、垃圾等一切可燃物行为人每拘留一人给予工作经费1000元。
![]() |
主办:泌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泌阳县行政路中段 |
政府网站标识码:4117260001
联系电话:0396-7915836 |
豫ICP备17018201号-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