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49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9年 1月 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团结路中段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7915235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李荣国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花园办事处北曹庄居委范庄东组 | 202 | 住宅 | ||
2 | 李德云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泌水办事处陈楼居委小曹庄 | 291.7 | 住宅 | ||
公告单位:泌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2月27日
主办:泌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泌阳县行政路中段 |
政府网站标识码:4117260001
联系电话:0396-7922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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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公网安备 412822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