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上午,县水利局、县供电公司、官庄镇人民政府等有关单位依法对一涉河湖违建物进行了强制拆除。有效推进“美丽河湖”建设,震慑涉河湖违建违法行为。
本次依法强制拆除的是建于泌阳县三山水库管理范围内的简易房屋,占用面积约20平方米。
在采取执法行动前,相关部门已多次责令违建当事人停止违建行为和自行拆除违建物,但违建当事人一直拒不执行。
为有效震慑涉河违建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对该涉河湖违建物进行了依法强制拆除,恢复了河湖原貌。
泌阳县水利局将持续开展清除河湖“四乱”专项行动,做到排查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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