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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浏览次数:205 投稿:不动产登记中心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16

      贾广敏因保管不善,将0202170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贾广敏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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