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泌阳县人防工程中风险企业“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泌人防联〔2021〕1号
浏览次数:257 投稿:泌阳县市场监管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22


关于印发《泌阳县人防工程中风险企业“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泌阳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泌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相关业务股(室):

      现将《泌阳县人防工程中风险企业“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泌阳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泌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20日     

 

泌阳县人防工程中高风险企业“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泌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泌阳县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泌政办[2019]94号)、泌阳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泌放管服组办[2021]5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完善协同监管机制,督促落实非市场主体责任,规范人防工程管理。全面推进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强抽查工作的统一化、制度化、规范化,有效支撑事中事后监管,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权责法定、依法行政,协同监管,全面贯彻落实《泌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泌政办[2020]11号)精神,通过开展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建立健全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业主管相互衔接的市场监管机制,实现部门间履职信息的高效互通。共享共治,形成分工明确、沟通顺畅、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切实凝聚监管合力,提升监管质效。

二、基本原则

依法监管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依据权责清单落实监管责任,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模式和内容,推进部门联合监管制度化、规范化。

规范有序原则。建立健全“两库”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规范部门联合监管程序和行为,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协同高效的原则。统一组织、分工合作、协同推进,有效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公开透明原则。坚持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责一致、机会均等、规则平等。

三、重点任务

(一)明确范围比例

人防工程中风险企业为抽查对象;采取定向抽查、现场检查方式;抽查比例5%

(二)明确抽查事项

1、泌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事项:[1]对虚假广告的行政检查 [2]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未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的行政检查。

2、泌阳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检查事项:[1]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情况 [2]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监督检查 [3]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二)明确检查时间:20211224-31

(三)抽查结果

1.结果公示。检查结果分为以下10种,分别是:未发现问题、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合格、不合格。检查人员根据检查情况,按照本部门、本系统抽查工作规范(细则)要求,认定检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于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分别录入省工作平台。

2.结果处理。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检查对象,要依法采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立案调查等后续处理措施,防止监管脱节。进行一般性行政处罚的,要将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导入信用中国(信用泌阳)平台,自动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信用中国进行公示。

3.结果运用。部门联合监管中查处的违法行为和突出问题,要坚决做到公示到位、处罚到位、整改到位、惩戒到位。对违法违规经营的,必须依法依规处罚,纳入违规行为信息库。对安全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的,必须上限处罚。对违法违规的市场主体一律纳入信用监管,落实惩戒措施。


 附件: 1、劳动保障中风险企业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

           2、劳动保障中风险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汇总表

 

附件1  劳动保障中风险企业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

执法人员

姓名

单位

执法证号/身份证号

 

 

 

 

 

 

 

 

 

检查对象

名称

 

信用代码/注册号

 

法人/负责人

 

地址

 

检查单位

检查对象

检查事项

检查结果

市场监管部门

 

 

 

人 社 部 门

 

 

 

检查对象                     执法检查人员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说明:(1)检查结果栏填写相应编号:1.未发现问题;2.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3.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4.通过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5.发现问题已责令整改;6.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7.未发现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8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9.合格;10.不合格。

2)检查对象为非市场主体时,相关数据项可根据工作实际作相应调整。



附件2

劳动保障中风险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汇总表

 

 

 

抽查结果

处理结果

单位

抽查户数

未发现问题

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

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通过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发现问题已责令整改

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

未发现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

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

合格

不合格

责令改正

立案查处

函告许可部门

移司法机关

列入异常名录

1

 

 

 

 

 

 

 

 

 

 

 

 

 

 

 

 

...

 

 

 

 

 

 

 

 

 

 

 

 

 

 

 

 

 

 

主办:泌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泌阳县行政路中段
政府网站标识码:4117260001
联系电话:0396-7922033
豫ICP备17018201号-1   
豫公网安备 412822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