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作 职 责
一、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按照乡政府工作安排,可承担以下职责:
(一)组织开展日常防火巡查,适时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督促火灾隐患整改;
(二)指导辖区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三)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四)指导村民委员会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五)承担乡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完成上级部署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
二、乡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一)及时向乡防安全委员会报告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和部署,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和实施办法,经乡消防安全委员会研究同意后,负责组织实施;
(二)全面掌握消防工作动态,定期分析辖区火灾形势和消防工作情况,及时向乡消防安全委员会汇报,提出具体建议;
(三)对发生的火灾事故、典型问题等情况进行通报,督促汲取教训、改进工作。针对消防安全不良态势,及时进行消防安全提醒警示;
(四)对涉及全局的消防工作和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具体工作意见和解决办法;
(五)组织实施消防工作约谈、通报讲评,督促行政村(社区)、成员单位采取针对性措施,严格落实整改;
(六)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对消防工作开展调研、检查、督导等;
(七)负责乡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筹备、文件起草、印发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八)完成乡消防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主办:泌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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