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人民政府对市四届人大九次会议第58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次数:146 投稿:超级管理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6-17


邓香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非贫困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倾斜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脱贫攻坚期间,泌阳县围绕山区基础设施薄弱的短板,持续加大投入,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在道路建设方面,新建改建农村公路697.64公里、桥梁1252延米,全县354个行政村和5个易地搬迁安置区通硬化路率100%,自然村通硬化路率90.2%,行政村通客运班车100%,其中通硬化路的贫困村数量较“十二五末”增加175%,被评为全省“四好农村路”建设示范县。在电力建设方面,全县35千伏容载比达到1.8以上,较十二五末增长12.5%;全县居民户均配变容量提升至2.19千伏安以上(其中,贫困村户均配变容量达到2.3千伏安以上),较“十二五”末增长95.5%,贫困村通动力电率100%,贫困户通电率100%。在文化建设方面,实现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所有行政村,全县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设置率较“十二五”末提高87.29%。在广播电视信号方面,由“十二五”末的模拟信号升级为有线、无线数字、卫星直播多元化信号,全部实现了户户通。通有线电视的贫困村数量较“十二五”末增加7.5倍。在网络建设方面,全县20户以上自然村光纤接入和4G网络全覆盖,行政村光纤网络通达率由“十二五”末的59.3%提高到100%。在村室建设方面,新建、升级改造村室354个,实现村级组织阵地全达标。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要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2021年,我县根据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6部门下发了《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文件关于“县级可统筹安排不超过30%的中央和省级到县衔接资金支持原非贫困村发展产业、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短板及县级乡村振兴规划相关项目”的规定,投入1.35亿元用于非脱贫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今年,泌阳县计划投入1.8亿元,持续改善非脱贫村基础设施条件。下一步,泌阳县将立足部门职责,按照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健全乡村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并加大投入向非脱贫村倾斜力度,持续改善非脱贫村基础设施薄弱环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最后,感谢您对我县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或建议。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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