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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水街道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浏览次数:110 投稿:泌水街道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1-11
泌水街道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切实减少烟花爆竹燃放对大气环境质量的不良影响,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全街道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如下:
一、禁放范围。泌水街道辖区内所有居委区、街道行政域内,全年任何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禁放区域内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邮寄烟花爆竹。
二、全街道各居委及有关部门应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纳入日常网格化管理,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和督促各单位和个人遵守本通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物业服务企业、网格员,应当做好本单位、本辖区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派出所、执法中队、生态管理办公室,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及各类学校,要做好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在全街道任何地点、任何时段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四、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均有权制止、劝阻、举报。举报电话“110或0396-7926066”。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主办:泌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泌阳县行政路中段
政府网站标识码:4117260001
联系电话:0396-792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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