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展阶段下,如何让更多政策“雨露”润及“小个体”,帮其实现更高质量发展?自《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施行以来,河南通过精准服务、优化环境等措施,持续为全省个体工商户注入发展动能。
8月14日,利好政策再次迎来“接力跑”,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印发《河南省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分六个部分,共三十九条举措,其中提出: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按规定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开业补贴;经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批准,在生活性道路或居民小区周边,以划定区域、规定时段等方式,允许个体工商户适度拓展室外经营场地、延长经营时间。
大中专学生等首次从事个体经营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给予5000元一次性开业补贴
《征求意见稿》拟对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生,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返乡农民工首次从事个体经营,且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按规定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开业补贴。
对于开展大学生创业服务支持行动,《征求意见稿》提出,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可参加创业意识培训、创办(改善)企业培训、创业实训、网络(电商)创业培训各一次,按规定分别给予200元、1000元、300元、1500元的培训补贴。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应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
在分型分类培育个体工商户方面,我省将根据行业类型、经营规模、经营特点等,制定个体工商户“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划分标准,建立“名特优新”名录库,实行差异化、针对性帮扶政策措施,提升其可持续经营能力。更好发挥国有企业带动作用,推动国有企业同个体工商户在项目建设、生产经营等方面加大合作力度,实现优势互补、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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