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  基层政务公开->高邑镇->公示公告
十一假期文明旅游倡议书
浏览次数:52 投稿:高邑镇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29

十一假期文明旅游倡议书

亲爱的游客朋友们:

“十一”黄金假期即将来临,在这个美好的时节,我们都渴望走出家门,领略祖国的大好河山,感受不同的风土人情。为了营造一个文明、和谐、有序的旅游环境,泌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发出如下倡议:

一、爱护环境,绿色出行

1. 随身携带垃圾袋,不随地丢弃垃圾,将废弃物分类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内。

2. 爱护自然景观,不攀折花木、不践踏草坪、不破坏生态环境。

3. 选择绿色出行方式,如步行、骑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二、尊重文化,保护文物

1. 尊重不同地区的文化差异和风俗习惯,入乡随俗,不做有损当地文化传统的行为。

2. 在参观文物古迹和历史遗址时,不触摸、不损坏文物,遵守景区的保护规定。

3. 不随意在文物上涂鸦、刻字,共同保护人类的文化遗产。

三、遵守秩序,文明礼让

1. 在景区、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自觉排队等候,不插队、不拥挤。

2. 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不闯红灯、不逆行、不随意变道。

3.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的乘客让座。

4. 在旅游过程中,文明礼让,与他人友好相处,不发生争吵和冲突。

四、文明言行,树立形象

1. 使用文明语言,不讲脏话、粗话,不高声喧哗。

2. 尊重当地居民和其他游客,不打扰他人的正常生活和休息。

3. 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蒂,保持公共场所的卫生整洁。

4. 遵守景区的规定,不擅自进入未开放区域,不进行危险的活动。

五、诚信旅游,理性消费

1. 选择正规的旅游服务机构和商家,不购买假冒伪劣商品。

2. 遵守旅游合同,不随意变更行程或违约。

3. 理性消费,不盲目跟风购物,不参与非法的旅游消费活动。

让我们携手共进,在“十一”假期中践行文明旅游,用我们的文明行为和良好形象,为祖国的美丽风景增添一抹亮丽的色彩。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一个文明、和谐、有序的旅游环境,让每一次旅行都成为一段美好的回忆。

主办:泌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泌阳县行政路中段
政府网站标识码:4117260001
联系电话:0396-7922033
豫ICP备17018201号-1   
豫公网安备 412822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