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驻马店市泌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681 投稿: 来源:泌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0-12-31

关于印发《驻马店市泌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驻马店市泌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豫政2019〕22号)《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驻政文2020〕6号)《泌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泌政办[2020]11号精神,强化环保领域事中事后协同监管,

提升监管效能,根据《泌阳县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泌阳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的通知》(双随机办20201 )要求,驻马店市泌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泌阳环保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驻马店市泌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泌阳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9

驻马店市泌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豫政2019〕22号)《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 (驻政文2020〕6号)《泌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泌政办[2020]11号精神,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完善协同监管机制,促进我县环保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权责法定、依法行政,强化源头治理、协同监管,通过开展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有效打通行业间相互衔接的市场监管机制,实现部门间履职信息的高效互通、共享共治,形成分工明确、沟通顺畅、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切实凝聚监管合力,提升监管质效。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监管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依据权责清单落实监管责任,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模式和内容,推进部门联合监管制度化、规范化。

(二)规范有序原则。建立健全“两库”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规范部门联合监管程序和行为,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协同高效的原则。统一组织、分工合作、协同推进,对不同领域的监管对象分别采取适当的随机抽查方法,注重公平,兼顾效率,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四)公开透明原则。坚持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公开执法机构的职责,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强化社会监督,保障检查对象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三、重点任务

(一)组织联合检查。驻马店市泌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管局协同按照“进一家门查多项事”的原则,实现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二)检查内容清单

1、环保部门:环保制度落实情况企业名称废水排放情况、排污口规范化、处理设施废气排放、无组织排放、固土废弃物、放射性非污染源。

2、市场监管部门:营业执照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经营(住在)期限的检查、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 检查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 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

)抽查结果

1.结果公示。检查人员根据检查情况,按照本部门、本系统抽查工作规范(细则)求,认真检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于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分别录入监管工作平台。

2.结果处理。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检查对象,要依法釆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立案调查等后续处理措施,防止监管脱节。进行一般性行政处罚的,要将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导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协同监管平台,由协同监管平台归集后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进行公示。

3.结果运用。部门联合监管中查处的违法行为和突岀问题,要坚决做到公示到位、处罚到位、整改到位、惩戒到位。对于经抽查发现严重违法违规的对象,视情况将其列入警示名单,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实现联合惩戒,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加强信用监管。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109-1019日)。环保局牵头,建立组织、制定机制、细化方案,确定抽查内容和事项清单,随机抽取检查人员、检查对象。

二)实施阶段(10月20-1210日)。严格对照抽查内容清单,根据确定的抽查対象,履行告知程序,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现场联合检查,及时在相关媒介公示检查结果,按要求填写《泌阳县环境保护局现场检查表》(附表1),及时将检查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上传信息。

(三)总结阶段(1212-1224日)。“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系统梳理工作亮点和做法,认真查找工作短板和不足,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专项总结报告,填写“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汇总(附表2),上报相关职能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是省人民政府完善市场监管领域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提升县环境保护局监管水平的迫切需要,也是在教育领域首次组织开展的全省性跨部门联合监管行动,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实效。

(二)认真履行职责。要对照事项清单内容,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相关要求,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有计划、有步骤地严格落实列入事项的抽查检查工作,并全面做好迎接省级抽查检查准备工作。

(三)畅通信息渠道。各单位要结合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专项简报信息,突出工作亮点,梳理存在问题,报告工作进展。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法规政策,展示工作成效,创造良好氛围。各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工作信息的汇集和联络工作。


附:环保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

附件1

环保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

执法检查人员

姓名

单位

执法证号/身份证号










检查对象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检查单位

检查事项

检查结果

**部门

**事项检查


**事项检查


**部门

**事项检查


**事项检查


**部门

**事项检查


**事项检查


处理意见


备注


检查对象



执法检查人员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说明:(1)检查结果栏填写相应编号:1.未发现问题2.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3.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4.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5.发现问题已责令整改6.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7.未发现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8.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9.合格10.不合格。(2)备注栏可填写检查过程中责令停止违法与督促整改等相关情况。(3)检查对象为非市场主体时,相关数据项可根据工作实际作相应调整。


主办:泌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泌阳县行政路中段
政府网站标识码:4117260001
联系电话:0396-7922033
豫ICP备17018201号-1   
豫公网安备 412822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