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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碑寺乡概况
浏览次数:3425 投稿: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8-11

下碑寺乡位于泌阳县境东北部,地处伏牛山、桐柏山两山余脉之间,板桥水库上游,属典型的浅山丘陵区。东邻驿城区板桥镇,南接板桥水库,西与春水镇接壤,北与舞钢市隔山相望。S333公路穿境而过,东距驻马店市42公里,西距泌阳县城45公里。全乡总面积110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1155亩。辖13个行政村,122个自然村,133个村民小组。总人口6620户,26627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045户,3118人。现有2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家饮用水有限公司,1家客家旅游公司,1家上善蜂业有限公司,1家暖暖宝宝童装制衣公司,1家葡萄酒厂,1家醋厂。境内资源丰富,动物资源有兽类31种、鸟类101种。中药材有200多种,10万亩宜林荒山全部得到绿化,并被国家林业部命名为全国薪炭林基地,成为豫南地区闻名的林业风景区。北边的角子山、黑石山、牛心山、蜡柱子、卧牛场、云磨顶属天然林保护区,有稀有树种400余种,其中松、栎类为山林主体,另有油桐、野生中华猕猴桃、山楂、板栗、沙梨、杜梨等。矿产资源主要有钾长石、含钾岩、大理石、花岗岩、水晶石、磷矿石等,特别是含钾岩矿,已探明储量达10亿吨以上,储量品位均居全国第二。发源于北山石灰窑村的大石河流经郭庄-张庄-曹庄-姚庄等,最后流入板桥水库,沙石资源十分丰富,可进行沙石分离,开发河沙及彩色鹅卵石资源。历史沿革:以古上碑、中碑、下碑三座古刹之取名下碑寺,明代成村落,清末成集农历双日。1977年3月6日建公社,1987年改下碑寺乡。社会文俗:清明、春节、中秋过节热闹,有唱戏,女孩出嫁时“送亲”。居住文化:以正室为主,坐北朝南,长辈居住最东边一间。文化古迹:北魏石窟(石灰窑村缸窑湾)、上碑寺庙旧址。土特产情况:大豆、花生、小麦、玉米,北部山区有中草药和野菜。文教卫生事业发展现状:全乡拥有中小学校11所,在校学生总数2573人,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全乡拥有医院1所、卫生所12所,职工人数84人,其中医生73人,床位96个。

发展前景

下碑寺乡境内丘陵区分布广,遍布全乡10个行政村。浅山区3个。由于山岗多。造成了山岗地因土层浅,渗水性差,故上浸易涝地多,水土流失严重,据统计全年沙土流失量达到1.8万方。下碑寺乡南部的5个行政村(四合、马岗、姚庄、罗庄、曹庄)位于板桥水库沿岸,水淹地较多。乡北半部有6个行政村(尹庄、石灰窑、郭庄、和邵庄、吕庄、东李庄)为山岗区,占全乡面积的70%以上,只有下碑寺、张庄村占有90%的平原。山多耕地少,这就形成了人多地少,土地贫瘠,山多岗多的自然经济条件。 资源优势下碑寺乡有丰富的林业资源、麻栎资源、矿产资源、水利资源等。松树绿化面积达到15万亩,麻栎达到20万亩,分布在北部及东北部,形成了全国有名的中国“万亩薪炭林基地”;矿产资源有含钾岩矿、钾长石矿、石灰石矿、花岗岩等,储量丰富,其中石灰窑村的含钾岩矿,有很大的开发价值;水资源也相当丰富,在这种资源优势的前提下,乡党委政府按照“狠抓综治保稳定,夯实农业求发展,兴科重教提素质,封山育林美生态,畜牧养殖增收入,扶贫开发抓劳务,矿产资源增财税”的发展思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强化“三农”、加快城镇化建设为重点,扶持和壮大林业、养殖业和种植业,促进了全乡经济发展,使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效。

下碑寺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加强乡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五)领导本乡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文明乡村、文明单位建设活动,组织群众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等工作。

(七)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科学、文化、计划生育、卫生健康体育、退役军人服务、社会保障、残疾人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等行政工作。

(八)负责编制和执行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各项惠农政策,为经济主体提供示范引领和政策服务,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九)强化公共服务,组织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

(十)依法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本行政区域的社会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精准扶贫、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十二)承担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下放的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设置4个党政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上级机关交办事项和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各项决议、决定的督查落实,协助党政领导做好各项工作的协调。负责党的宣传工作,认真搞好理论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好信息调研和通讯报道工作。负责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及以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名义发出的各种公文的起草、审核印制、发送和归档工作。负责文件传阅、归档和保存工作。负责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的印章管理。做好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办公用品的发放工作;负责报刊、杂志的征订、收发工作;负责值班安排、车辆安排和管理工作;负责会议室管理和会务工作。承担人民代表大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日常工作,并充分发挥其作用;承办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辖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管理,加强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工作,研究和提出辖区基层组织建设的阶段性规划、意见及相关政策建议;研究、指导辖区党组织的设置和调整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党代会的组织工作,参与人代会、政协会的有关组织工作,办理党员代表大会的审批手续,对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指导;负责辖区基层党建工作的考核和评比表彰工作;指导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研究和提出党员队伍建设的阶段性规划、意见和建议,督促基层党组织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全辖区党内统计、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检查指导基层党组织坚持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督促指导各支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提出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意见,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加强调查研究,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并帮助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收集、整理、综合、上报组工信息;承办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农村、企业、招商引资、经济建设、经济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指导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统筹协调、指导管理招商引资工作;依据上级的产业投资政策,搜集、研究和编制相应规划、计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工作。做好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规划和农田水利建设、农机化建设、林业建设等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农业、农村生产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私营企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协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搞好本辖区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统计、上报工作;承办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关于规划管理、农村房屋建设、工程质量、招投标、农村房屋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根据国家有关乡村规划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贯彻落实措施,组织乡域体系规划、乡村总体规划、建设性详细规划的具体编制、审核和报批,按规划组织实施;管理乡村建设的设计与施工;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单位建设工程选址、定点、审核呈报县住建局核发乡村建设工程许可证的工作;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民房建设管理工作(含质量、安全);负责处理民房建设中的信访、投诉工作,对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协助负责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乡村道路交通建设规划和土地管理等工作;承办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设下列事业单位:

(一)党政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为辖区内企业群众办事提供公共服务;负责制定中心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对进驻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并负责实施考核、评比;负责拟订进入中心服务事项的确定、调整、变更意见,并对权限内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协调;对权限在上级部门的行政审批许可类事项开展初审、呈报服务,实行集中管理。面向广大党员、基层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积极开展党务政策咨询,传播党建理论知识、提供党员活动场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群众、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等服务活动;承办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执法中队。根据赋权和授权情况,负责辖区内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安全生产、市容环境卫生、市政管理、园林绿化管理、辖区内规划管理、建设管理、无证商贩、商店占道经营等的行政执法工作;协助处理辖区内重大行政违法案件,完成辖区内重大、临时、突发事件的执法工作和重大保障执法任务;配合上级执法部门做好相关执法工作;承办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贯彻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示精神,拟定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调查了解本辖区社会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定期集中排查辖区的矛盾纠纷并及时调解处理,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加强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帮扶工作,对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提供支持保障,防止重大治安问题发生;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着力解决影响辖区内社会治安问题,落实防范、教育、管理等各项措施,提高治安防控能力。负责群众信访接待、登记、转送服务等工作;承办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退役军人服务站。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协助做好本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工作;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个退役军人;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就近听取诉求,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主动登门入户宣讲政策、解决问题,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结合“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指导村退役军人服务站业务;完成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本乡镇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五)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地名勘界、救灾救济、优抚安置、殡葬管理、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敬老院管理、留守儿童、孤儿管理工作;负责劳动保障服务工作,提供就业再就业信息、培训信息、富余劳动力转移等公共就业服务;负责辖区内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公益服务性工作;负责残疾人工作、做好民族宗教事务、爱国卫生、红十字会相关工作;负责卫生健康、计划生育工作;做好全员人口信息平台的管理维护工作;做好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承办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生态环境保护中心。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本辖区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收集辖区内各类环保信息,负责拟定本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具体安排,研究部署环保工作任务;协助做好辖区内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发放初审等工作;参与辖区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协助做好辖区内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督促辖区新改扩迁建项目及时做好环保手续报批、“三同时”环保验收工作;协助做好环境问题来信来访的调查和污染纠纷、投诉的调解;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内环境保护教育、宣传工作,建立并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机制;牵头组织协调辖区内农业污染、生活污染及工业污染的综合防治工作,开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等各项工作,保护生态环境;扎实做好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加强辖区饮用水源的保护,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承办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农业、农村、林业 、科技、水利、农机、粮食、畜牧水产、农村能源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制定辖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乡村振兴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抓好农村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完善,为农村发展市场经济提供指导与服务;指导承包合同管理和合同纠纷的调处,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组织开展新技术、新成果的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和科技兴农、技术协作等工作,促进农产品开发升级,搞活流通;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服务为己任,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技术、资金、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咨询与服务;保护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负责农田防火工作。

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的扶贫工作方针、政策,拟订辖区扶贫工作政策和扶贫开发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和完善各项扶贫专项资金、物资的管理办法,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做好小额信贷审核工作,确保小额信贷资金的安全使用和安全回收;组织辖区机关、单位和其他社会团体,开展挂钩帮带扶贫,帮助建档立卡户进行开发性的生产建设和产业发展;协调组织科技、文化、教育、卫生健康、农业等部门,加强智力扶贫、科技扶贫,组织科技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能力;指导帮助贫困村组,以资源开发为基础,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开展多种经营,增加农民收入,加快脱贫步伐;配合民政、残联等部门做好救灾扶贫,实施行政兜底政策,根据国家和省定扶贫标准,确定扶持范围,明确扶贫对象,落实扶贫措施,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宣传、信息交流等工作;承办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科技文化服务中心(精神文明实践中心)。负责制定科技、文化旅游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积极宣传贯彻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紧紧围绕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普教育活动和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群众坚定理想信念;依托文化礼堂、乡村大舞台等,广泛传播爱国主义精神;大力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引导农村群众自觉抵制腐朽落后文化侵蚀;广泛开展学习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活动,开展“最美家庭”、“文明户”、“文明村”、“文明家庭”等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农村群众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积极宣传道德准则、引领道德风尚,主动参与矛盾调处,有效净化社会风气;大力弘扬先进文化,巩固乡、村两级文化阵地,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活跃广大群众文化生活;积极组织指导村文化活动,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协助文化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抓好本辖区文化旅游管理;鼓励、扶持群众协会组织,协助文艺协会开展各类健康有益的活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娱体育活动;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配合上级依法核定行政区域的文物单位;承办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下碑寺乡水西路129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联系方式:0396-7593301

党政领导班子分工


乡党委书记陶浩同志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乡党委副书记、乡政府乡长蒋中英同志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务工作,主持乡政府全面工作。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李冰同志主持乡人大全面工作,负责脱贫攻坚、机关事务、财政税收、基金会、综治、信访、政法、公安、司法、老干部、放管服(大数据)等工作,分管乡扶贫办、党政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党政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财政所、派出所、司法所,联系金融、保险、税务等部门。

乡党委委员、副书记乔亨同志负责党务、群团、统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食品安全、发展改革、商务、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改善人居环境、乡村振兴等工作,分管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人居环境(乡村振兴办公室)。联系中国联通、移动、电信、龙吉顺公司。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武铁锤同志主持纪委全面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督查工作。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马顺安同志负责国土、规划、乡镇建设、交通河道管理、街道管理、消防、综合执法等工作,牵头负责巡山巡河巡田工作,分管规划办、国土所、综合执法中队、消防安全服务中心。

副乡长李景鹏同志负责农业、林业(森林防火)、水利、农机、畜牧、移民、秸秆禁烧、防汛、抗旱等工作,分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河长制办公室,联系乡供销社、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

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长孙大伟同志负责武装、民政、残联、计生、卫生(疫情防控)、健康、体育、红十字会。社保(救灾、救助、农合、农保)、住房公积金,协助人大主席做好政法工作,分管社会事务中心,联系乡卫生院。

乡党委委员、宣统委员庞朝英同志负责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文化旅游等工作,分管文化服务中心(文明实践中心)。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付浩同志负责组织人事、办公室、教育、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协助党委副书记做好党务工作,协助人大主席做好机关后勤工作,分管退役军人服务站,联系乡中心学校。

政府副乡长张咏诗同志负责环保、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分管环保中心、安全生产办公室。


主办:泌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泌阳县行政路中段
政府网站标识码:4117260001
联系电话:0396-792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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