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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阳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方案》 政 策 解 读
浏览次数:468 投稿: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01

一、文件背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明晰扶贫资产产权归属、保障贫困群众权益、确保扶贫资产安全为目的,以强化扶贫产监管、实现扶贫资产保值增值为重点,以规范扶贫资产经营运行、明确资产权益分配为导向,探索研究扶贫资产管理的有效途径和办法,持续发挥扶贫资产效益,为构建长效稳定的带贫减贫机制提供物质基础,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二、重要意义:对脱贫攻坚以来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全面进行清产核资,对扶贫资产进行确权登记,纳入国有资产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构建资产家底清晰、产权归属明晰、类型界定科学、管护责任明确、运行管理规范的扶贫资产管理机制,精准管理扶贫资产。

三、开展内容:对2016年以来使用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贫困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社会扶贫资金等投入形成的资产(包括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纳入管理范围。2016年以前形成的扶贫资产尽可能追溯资产状态、厘清权属关系、做好资产登记,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纳入扶贫资产管理。鼓励将行业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纳入管理范围。

扶贫资产的类型主要包括公益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其中,公益性资产包括道路交通、农田水利、供水饮水、环卫公厕、电力设备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的固定资产;经营性资产包括设施农业、农林业产业基地、生产加工设施、光伏扶贫电站、扶贫车间、电商扶贫、旅游扶贫等具有经营性质的产业就业类固定资产以及扶贫资金投入企业、农民合作社或其他经济组织支持其带贫发展所形成的股权、债权等;到户类资产包括通过扶贫资金发放补助形式帮扶贫困户自身发展所构建的生物资产或固定资产等。用于金融扶贫贴息、直接发放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自身发展的补贴除外。

四、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2016年来,我县投入整合资金近20亿,已完成确权登记16亿。但是,各部门对于此项工作普遍存在着重视不够、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譬如:扶贫资产底子不清;资产没有做到应登尽登;收益资金滞留村委账户、公益性资产无人管护,造成资产闲置等。根据《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河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加强扶贫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扶贫办〔2020〕115号)、《驻马店市扶贫开发办公室驻马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驻马店市扶贫资产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驻扶贫办〔2020〕33号),为进一步加强扶贫资产管理,建立健全扶贫资产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扶贫资产长期有效发挥效益,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制定《泌阳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方案》。

五、工作措施:一是开展清产核资。扶贫、财政、发改、教育、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等部门及乡镇(街道)按照“谁实施谁负责、谁使用谁监管”的原则,对公益性资产、经营性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建立扶贫资产台账,摸清家底,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二是严格确权登记。在清产、登记造册的基础上,所有扶贫资产一次确权到位。确权到村的扶贫资产,产权归属村集体,纳入农村“三资”管理;对于产权不明确的,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产权归属。三是加强后续管护。扶贫资产确权登记后,要分类分部门建立相应的后续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明确管护主体和监管主体。四是规范运行(营)管理。经营性资产所有者依据规定程序确定经营主体,并赋予经营权,签订经营协议或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定经营方式、经营期限、带贫减贫机制、收益分配、风险防控、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等内容。五是明确收益分配。扶贫资产收益分配应通过民主决策程序提出具体分配方案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相关行业部门备案。坚持公开透明,确保群众享有扶贫资产收益分配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六是清查处置资产。扶贫资产所有者和相关监管主体应根据扶贫资产运营状况,每年初对上一年度的扶贫资产运行情况进行清查,并对上年度资产收益进行清算。



相关文件:泌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泌阳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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