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指引
泌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泌阳县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各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泌阳县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已经县局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6月19日
泌阳县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为切实做好我县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根据《泌阳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泌政办〔2020〕19号)要求,在《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编制《泌阳县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以下简称县级《指引》)如下:
一、总体要求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是巩固“放管服”改革成果,提高行政效能,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运用标准化手段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举措。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对密切政府部门同人民群众联系,加强基层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提高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各股室、所队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做好贯彻落实,推动泌阳县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提升。
二、适用范围
县级《指引》适用于泌阳县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公开主体为县以下市场监管部门以及其他依法履行相关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
三、公开事项
在《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基础上,结合我局权责清单和泌阳县市场监管事权划分等工作实际,编制完成了《泌阳县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以下简称县级《目录》 ),以表格形式明确了我县食品药品监管基层政务公开4个方面27类公开事项的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和公开层级。没有获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事权的在执行本级目录时,可以援引具有相应事权部门的服务指南内容,或者指向相应的网站链接。
四、公开工作流程规范
基层政务公开主体要按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要求,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覆盖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逐项打通政府信息公开各环节,构建公开事项制作、审查、发布、解读、回应各环节有序衔接的工作格局。根据具体事项的社会关注度和关注群体,选择具有针对性的公开渠道,丰富拓展公开形式和载体。对于监督检查结果等较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公开内容,可以增加必要的解释说明。对于复杂的公开事项可以编制内部工作流程图。积极探索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和标准规范嵌入业务开展环节,融入信息化业务系统。要进一步推动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让群众看得到、易获取、好参与、能监督。
五、组织保障
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王磊为组长,党组成员陈明军为常务副组长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直属机构负责人、各市场监管所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办公室,陈充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综合协调、进度把握、资料整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职责,主动承担,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底考核,作为各部门评优评先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