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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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河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象河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按照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推进我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结合我乡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引。

一、总体要求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按照“坚持需求导向、强化标准引领、注重改革创新、适应基层特点”的原则,紧扣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紧密联系实际,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通过基层政务公开,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要求,紧扣政务公开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的指导思想,确保制定的标准指引能指导我乡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我乡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内容、流程、时限、方式等,全面提高我乡基层政务公开水平,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实现公众高效便捷获取信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我乡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乡政府要加强对本辖区内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管理。

四、基本原则

以标准为引领。以我乡印发的标准指引和标准目录为引领,严格落实标准指引,健全公开制度、规范公开行为、提升公开质量,结合实际编制本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以需求为导向。紧贴人民群众实际需求,全方位回应公众关切,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必须应公开尽公开,增强我乡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切实方便群众使用监督。

以法规为准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落实我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和编制本乡标准目录,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政务公开法定职责。

以官网为平台。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平台作用,搞好平台内容建设,集中发布县及乡乡政府基层政务公开专题。

五、公开事项

本指引所附《象河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以下简称《标准目录》)明确了公开事项的名称、公开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渠道、对象和方式,构成了象河乡基层政务公开的基本框架。

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和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的要求,各村(居)、乡直各单位可以结合本单位特点和工作实际,对《标准目录》进行细化调整、补充完善,不断拓展公开内容,根据工作需要拓宽公开渠道,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协调机制,推动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落实。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开展业务交流,提升基层政务公开队伍能力水平,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不断提高基层生态环境政务公开能力水平。明确人员岗位和职责,确保该项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

(二)强化工作评估。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内部考核制度,主动接受上级部门评议。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通过政府网站互动平台以及官方微博、微信等途径,加强与公众交流沟通,不断改进完善政务公开工作。

(三)及时回应关切。及时解读重要政策,做到政策发布和解读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把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有机衔接起来,通过及时回应关切、释疑解惑,增进共识。

      (四)延伸信息内容。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居)民微信群、益农信息社、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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