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  基层政务公开->古城街道
关于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返校复学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582 投稿:古城街道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4-14

各中心学校,局直中小学校(幼儿园):

根据当前我县疫情形势,经过专家分析研判,全县将于近期解封后复课。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的发展,为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和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现将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返校复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返校复学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实行分批错峰开学,具体安排为:

1.全县高中三年级、初中九年级4月16日组织学生返校复学。

2.高中一、二年级,初中七、八年级4月17日组织学生返校复学。

3.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4月18日组织学生返校复学。

(二)师生返校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三个街道办及杨家集镇学生提交4月13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乡镇学生提交4月15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全体师生员工需提交复学前14天内未与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泌人员密切接触、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承诺书,学生还需由监护人签字。

二、扎实做好学生返校前各项准备工作

1.全面排查师生健康状况。各学校对所有师生员工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健康台账,精准掌握每名师生员工返校前l4 天的可疑接触经历和身体健康状况。凡14天内有可疑接触史人员、隔离未到期人员及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一律暂缓返校。县域外需返校的师生员工严格落实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对暂时不能入校的学生,学校切实做好帮扶和心理疏导工作。

2.强化防疫物资保障。各学校要切实做好复学前后的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按照相关要求,配备必须的测温仪、消毒液、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装等器械药品,以及肥皂、洗手液等清洁洗涤用品,并分类科学保管,满足当前及复学后疫情防控物资需求。

3.做好校园环境消杀工作。复学前后,各学校要严格按照《驻马店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学校传染病防控消毒指南〉的通知》(驻教体卫艺〔2020〕11 号)要求,做好校园卫生清洁与各类公共活动场所消毒,为师生营造整洁、卫生、健康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4.科学设置隔离室和卫生室。复学前,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建设,配备必要的物资设备。在校内适当位置按要求设置“隔离室”,发现发热、咳嗽等身体异常教职工和学生后及时隔离送医,隔离室要与教学场所、师生寝室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5.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各学校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复学前,组织人员对校舍、消防、用水、用电、食品卫生安全情况以及人防、技防等安全措施进行全面排查,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6.做好师生返校指导。结合实际情况,“一校一策”制定复学方案和应急预案,优化细化方法举措,规范学生复学工作流程,精准有序、错时错峰组织学生返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推送疫情防控知识和返校指南,引导家长主动配合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学生返校尽量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提倡由家长护送到校。

三、加强复学后学校管理工作

1.严格校园封闭管理。复学后,中小学校、幼儿园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非本校师生员工不得入内。校园内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2.落实进出校门登记查验制度。复学报到时以及复学后,学校在大门处设置体温检测点,所有入校人员实行“三码”核验,测量体温、问询健康状况,并记录备查。无关人员包括送学家长一律不得进入校园。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门岗值守人员及保安应佩戴口罩。

3.落实“四固定两错时”举措。复学后,各校要继续坚持落实好学生学习定教室定座位、用餐定时错峰、室外活动定点错时、休息定寝室定床位等有关要求,保持安全距离,确保不扎堆,不聚集。

4.全面落实晨午检制度。加强师生体温监测,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5、各校要全面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要求,扎实做好常态化防控工作。 

 

 

泌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教育系统工作专班        

2022年4月14日       

主办:泌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泌阳县行政路中段
政府网站标识码:4117260001
联系电话:0396-7922033
豫ICP备17018201号-1   
豫公网安备 412822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