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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阳县城市管理局发布通告
浏览次数:326 投稿:古城街道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18

为营造整洁优美、文明有序、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进一步引导和促进居民自觉遵守公共环境秩序,养成良好文明习惯,根据《驻马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集中开展不文明行为整治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开展治理乱贴乱画、乱扯乱挂集中整治行动。重点对乱涂写、刻画、张贴、散发小广告及各种宣传品,对飞线充电、扯绳晾晒衣物、违规宣传条幅、违规宣传画布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整治。各单位及个人如需发布内容合法、健康向上的招贴广告,请张贴于各片区便民公示栏内,并确保其整洁美观。

二、开展车辆乱停乱放集中整治行动。重点对城区内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占用盲道、占用消防通道、长期占用公共停车泊位和在公共场地停放待售车辆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整治。

三、开展车辆、行人“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重点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无牌无证、超员、飙车扰民、不礼让行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以及行人过马路不走斑马线、翻越护栏、闯红灯、不走人行道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整治。

四、开展损坏公物及不文明用语集中整治行动。重点对公共场所、公共区域攀折践踏花草树木、破坏公共设施、损坏公益广告以及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大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整治。

五、开展占道经营、店外经营集中整治行动。重点对商贩违规出店经营、私搭乱建、无故占用门前停车位、门前五包”责任落实不到位以及流动摊贩不按规定随意摆摊、占道、乱堆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整治。

六、开展乱扔乱倒垃圾集中整治行动。重点对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饮料罐、口香糖、塑料袋等废弃物;乱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污水、粪便;运输车辆沿途泄漏、散落流动物料;在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整治。

七、开展乱扔烟蒂集中整治行动。重点对城区内的主次干道、主要交通路口、商业大街、公园广场、车站医院周边等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乱丢烟蒂、禁烟区吸烟、向车窗外抛掷烟蒂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整治。

八、开展不文明养宠集中整治行动。重点对流浪犬、遛犬不束牵引绳、不清理犬只粪便、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未办理准养证等问题进行整治。

九、开展噪音扰民集中整治行动。对违反社会生活噪音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对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整治。

十、开展治理乱挖乱建集中整治行动。切实加强城区道路文明施工管理,减少因施工对市民出行造成的影响,对未经批准的随意开挖、设置地锁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整治。

集中整治期间,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将依据《驻马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并予以处罚。对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无精神则不立,国无精神则不强!美好环境,你我共创;文明成果,人人共享。每一名市民都是城市的建设者、享有者和受益者,希望全县人民群众做到人人重修养、户户讲文明。让我们共同携手,积极投身到城市管理活动中来,汇聚强大的精神力量,集聚丰润的道德滋养,共建文明美丽家园,共创高品质生活。

特此通告

 

泌阳县城市管理局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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