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强化日常佩戴口罩的通告
(2022年14号)
当前,国内、省内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疫情输入⻛险依然较大。口罩是“社会疫苗”,科学佩戴口罩是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减少交叉感染最有效的措施之一,也是最简单、最方便、最经济的防控措施。为防止疫情输入和扩散蔓延、减少交叉感染,持续保持⻓周期不发生规模性疫情的目标,驻马店市进一步强化日常佩戴口罩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坚持“凡外出必戴口罩”,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全市所有人员离家出行、进入公共场所、进入办公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必须全员、全时段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佩戴口罩上岗,让“戴口罩”成为市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全市各级各类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企事业单位等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须在醒目位置设置佩戴口罩提示,并要求所有人员佩戴口罩后再进入,对未佩戴口罩进入者予以劝阻。
三、各类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景区、企业、工地等重点场所要设置疫情防控劝导员,巡回劝导市民群众正确佩戴口罩。
四、各级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公众养成自觉佩戴口罩的良好习惯,在全社会倡导佩戴口罩的文明风尚。
五、各行业主管部⻔要落实部门责任,做好宣传、引导、监督,每日不定期对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不执行规定的⻔店、经营场所、管理对象,及时纠正到位;对于佩戴口罩落实不到位、屡次纠正不改正的重点场所,予以关停整改。
鼓励乡镇、街道办事处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安排志愿者到重点场所和人员密集区域开展社会监督,落实佩戴口罩。
六、不遵守戴口罩相关规定,属于拒绝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行为,各级各类公共场所凡未尽到劝阻义务致使未戴口罩进入的、有关人员未戴口罩不听劝阻进入公共场所的、引起疫情传播或有严重传播风险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驻马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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