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旅游住宿业做好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
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市政府关于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相 关通知精神要求,现就全县旅游星级饭店行业做好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即日起,各旅游住宿业(星级饭店、等级旅游民宿)要 严格落实“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制品”要求,做好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重点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制品。在客人入住前,客房内 不提前防止一次性塑料用品,客人要求提供时,服务员做好登记后送到房间。
2.通过在前厅、客房各楼层设置洗洁用品服务台或自助购买机等设施设备,方便客人使用。
3.在客房内设置续充型洗洁用品(不小于300ML)。
4.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摆放或设置国家禁限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的标语。
5.在前台设置“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制品”提示牌。
二、完成时间
9月1日开始,省政府将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各地市各行业进行检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督促各辖区内星级饭店、等级旅游民宿于8月31日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相关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旅游住宿业塑料污染专项治理工作的专项性和紧迫性,要主动与发改、生态环境、商务等部门做好沟通对接,建立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
2.开展集中治理。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在8月31日前对辖区内旅游星级饭店和等级旅游民宿落实“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制品”情况进行全面督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宣传。充分利用网站、新媒体等宣传渠道,加大对塑料污染治理的宣传力度。
联系人:戴刚 联系电话:139 3835 3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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