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城市管理局权责清单 | |||||||||
职权类别:行政检查 部门盖章: | |||||||||
序号 | 职权名称 | 实施机关 | 实施依据 | 办理环节 | 责任事项 | 责任科室 | 承诺时限 | 法定时限 | 收费情况及依据 |
1 | 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 | 泌阳县城市管理局 | 《驻马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驻马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号 )第五条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对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执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考核。县(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执法工作。 | 检查 | 1、检查责任: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组织对本辖区的市容环境卫生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结果向社会公开。组成检查组,到被检查单位查阅档案并深入一线进行现场检查,形成检查意见和整改建议,并填写检查意见反馈表。 | 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 | 不收费 | ||
处置 | 2、处置责任:督促有关单位对查出的隐患限期整改,并及时上报整改报告,预期不整改的将进行通报。 | 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 | |||||||
公开 | 3、公开责任:检查情况及结果向当地政府反馈并向社会公开。 | 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 | |||||||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
服务电话:0396--2791921 投诉机:督查考评股 投诉电话:0396--2791729 | |||||||||
受理地点:泌阳县工业园区(李楼)县城市管理局 | |||||||||
泌阳县城市管理局权责清单 | |||||||||
职权类别:行政检查 部门盖章: | |||||||||
序号 | 职权名称 | 实施机关 | 实施依据 | 办理环节 | 责任事项 | 责任科室 | 承诺时限 | 法定时限 | 收费情况及依据 |
2 | 对施工工地扬尘污染和餐饮业油烟污染监督检查 | 泌阳县城市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
检查 | 1、检查责任:到被检查单位查阅档案并深入一线进行现场检查,形成检查意见和整改建议,并填写检查意见反馈表。 | 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 | 不收费 | ||
处置 | 2、处置责任:督促有关单位对查出的隐患限期整改,并及时上报整改报告,预期不整改的将进行通报。 | 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 | |||||||
公开 | 3、公开责任:检查情况及结果向当地政府反馈并向社会公开。 | 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 | |||||||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
服务电话:0396--2791921 投诉机:督查考评股 投诉电话:0396--2791729 | |||||||||
受理地点:泌阳县工业园区(李楼)县城市管理局 |
主办:泌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泌阳县行政路中段 |
政府网站标识码:4117260001
联系电话:0396-7915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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