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
集中开展废弃构筑物、高空悬挂物排查拆除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一 、工作目标
为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废弃构筑物、高空悬挂物专项整 治行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省安 委办关于印发《集中开展废弃构筑物、高空悬挂物排查拆除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安委办〔2024〕83号)、 市文广旅局关于印发《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集中开展废弃构筑物、高空悬挂物排查拆除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废弃构筑物、高空悬挂物排查拆除专项整治行动。本行动旨在全面排查并消除废弃构筑物、高空悬挂物的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文旅场所的良好环境,促进文旅行业的安全稳定发展。
二 、重点任务
(一)做好各类公共文化场馆及文物保护单位管理范围 内各类构筑物和高空悬挂物的排查拆除工作。如博物馆、图 书馆、文化馆、美术馆、文物保护单位等建筑外墙的广告牌、 霓虹灯、空调外机等高空悬挂物,以及废弃的临时展览棚、 储物间等构筑物。
(二)做好各A级旅游景区管理范围内各类构筑物和高 空悬挂物的排查拆除工作。如旅游景区内的路灯、指示牌、缆车设施等高空悬挂物,废弃的游乐设施、观景台等构筑物。
(三)做好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管理范围内各类构筑物 和高空悬挂物的排查拆除工作。如剧院、演艺中心等建筑的 舞台设备、照明设施等高空悬挂物,以及废弃的临时舞台搭 建物等构筑物。
(四)做好各星级旅游酒店、等级民宿等管理范围内各 类构筑物和高空悬挂物的排查拆除工作。如星级旅游酒店、 等级民宿等建筑的阳台附着物、外墙装饰物等高空悬挂物以 及废弃的服务站、休息亭等构筑物。
三、时间安排
( 一)排查摸底阶段(2024年9月30日前)。组织专 业队伍,对上述重点任务中所有废弃构筑物、高空悬挂物进 行全面细致地排查,登记造册,建立问题清单,确保不留死 角。
(二)拆除整治阶段(2024年10月1日—2025年2月 28日)。对排查出的废弃构筑物、高空悬挂物进行安全风险 评估,分类标注隐患等级,明确拆除优先级。根据评估结果, 制定详细的拆除方案,包括拆除时间、方式、安全措施等。 按照方案,有序开展拆除工作,确保拆除过程安全可控,避 免次生灾害。并对拆除后的场地进行清理,对环境进行修复, 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场所美观。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2月31 日 前 ) 。对专项 整治行动进行总结,对未完成的项目制定后续整改措施,确 保所有隐患彻底消除。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要开展全县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集中开展废弃构筑物、高空悬挂物排查拆除专项整治行动作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与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紧密联系起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深化专项行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紧密结合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好工作责任,确保专项行动扎实稳步推进。
(二)细化责任分工,全力抓好落实。要将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与贯彻国家、省、市、县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全面排查整治,填补监管空白,做到检查不走过场、整改不留后患,确保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秩序安全、文明、有序,以强大的政治定力推进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集中开展废弃构筑物、高空悬挂物排查拆除专项 整治行动,确保全县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安全稳定。
(三)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与公安、应急、城管、环保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 行动顺利进行。并综合运用突击检查、重点检查等方式加大 检查排查力度,梳理各类线索,加强案件查办、督办、转办、 协办,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查处不力、执法不严等现象。针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问题,要集中力量重点攻坚,查处一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隐患,及时向社会公布,形成有力震慑。
(四)坚持依法依规,确保施工安全。开展拆除工作要 依法规范,在摸清废弃构筑物、高空悬挂物权属的前提下, 经征询意见、充分论证后,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及安全生产规 定执行,确保合法合规以及施工安全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财 产损失;不能及时拆除的,要做好相应防范措施。具备历史 文化价值、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老建筑、古民居等各类 构筑物严禁拆除,确需拆除的须按照程序报相应文物保护部 门批准。
(五)加强宣传教育,及时正确引导。充分运用官方网 站、新媒体平台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废弃构筑物、高空悬 挂物排查拆除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加强对各类废弃构筑 物、高空悬挂物产权所有人的教育引导,争取群众支持和理 解;畅通群众反映渠道,鼓励群众提供相关问题线索。专项 整治期间,要密切关注舆情社情和群众呼声,正确引导社会 舆论,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 |
主办:泌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泌阳县行政路中段 |
政府网站标识码:4117260001
联系电话:0396-7915836 |
豫ICP备17018201号-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