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财政资金直达市县惠企利民的特殊转移支付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特殊时期采取的特殊举措,泌阳县委、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多次强调要按照“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统筹规划、讲究实效”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对直达资金管理使用有关规定,优化办理程序、压缩链接时间、加快支出进度,真正让中央资金做上“直达车”。现将我县1-4月份直达资金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具体做法
为贯彻执行好党中央、国务院和财政部关于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确保财政直达资金直接惠企利民,促进资金尽快产生效益,泌阳县财政局快速推进财政直达资金管理工作。一是快速成立领导小组,形成有力保障。将财政直达资金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成立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从工作总协调、资金分配、项目管理、资金监督、技术保障等方面设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到人,确保该项工作扎实快速推进。二是快速落实资金安排方案。收到资金文件后,快速对文件进行研究,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对接,组织督促相关部门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确保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央、省、市的政策指向,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进行报告后按程序上报。三是快速推进资金分配管理。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及时将财政直达资金进行分配,直达资金预算指标单独调拨、全程监测,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二、使用情况
(一)收入情况
截至4月底,我县直达资金预算数为92380.57万元,其中:财力性资金24506万元、社保支出33870.8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6561.12万元、教育支出19230.51万元、其他资金8212.1万元。
(二)分配情况
接收到市财政局下达的直达资金指标(非财力性指标)后,财政部门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对接,在七日内完成指标分配工作,切实提高资金分配效率。按照“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统筹规划、讲究实效”的原则,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核批准。
(三)支出情况
我县直达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工程类项目支出严格按照专项资金报账制,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惠企利民类支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补贴发放周期及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拨付至受益对象。截至2021年4月底,我县直达资支出41108.83万元,支出进度44.5%,超过序时进度。
(四)数据对接情况
直达资金分配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将分配结果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拨付的资金,在三个工作日内及时将资金拨付情况导入监控系统,实现指标分配和资金支付信息完全对接;惠企利民类资金同步上传资金发放明细表。
在直达资金使用各个环节中,我县严格执行直达资金有关要求,实事求是、统筹规划、讲究实效、科学分配、快速反应,不存在延缓、截留、挪用现象,实现了资金分配、安排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痕迹管理,做到直达资金全程监管,确保了每一笔资金有标识、可追溯,真正让中央资金做上“直达车”。
三、其他情况
我县高度重视基本民生支出,在保工资、保运转的前提下,多方筹措资金,切实保障民生支出。其中:就业补助资金1583万元,支出542.25万元,支出进度34.3%;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8729.25万元,支出4391.14万元,支出进度50.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经费3770万元,支出3770万元,支出进度100%;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15909万元,支出6000万元,支出进度37.7%额按原,优抚对象补助3711.02万元,支出1197.53万元,支出进度32.3%。
泌阳县财政局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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