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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泌阳县杨家集镇预算公开
浏览次数:1958 投稿: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12

2019年度泌阳县杨家集镇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杨家集镇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杨家集镇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杨家集镇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杨家集镇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杨家集镇内设党政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村镇建设发展中心、文化服务中心、民政和社会保障所、计划生育服务中心6个预算管理单位。共有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实有在职行政人员26人;事业编制36人;实有在职人员30人,离退休人员40人。

二、主要职责

杨家集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乡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保护和改善人民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乡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

6、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

7、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二部分

杨家集镇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杨家集镇2019年收入总计1335万元,支出总计1335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1352万元各减少17万元,下降0.98%。主要原因:压缩经费开支、减少三公经费。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杨家集镇2019年收入合计13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35万元;其他各项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杨家集镇2019年支出合计13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 0万元,占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杨家集镇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335万元。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17万元,减少0.98%。主要原因:压缩经费开支、减少三公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杨家集镇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13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4万元,占51%;社会保障和就业116万元,占8.7%;医疗卫生支出120万元,占9%;文化体育支出20万元,占1.5%;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7万元,占4.3%;农林水事务支出288万元,占26%;其他支出50万元,占3.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5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115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 医疗费、采暖补贴。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如有此项,需写出说明;如无,可根据下面内容写出说明。

我单位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66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与2018年相比,下降8%。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预算数与2018年比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主要用于      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2018年比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2018年相比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44万元,主要用于等扶贫、正常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与2018年比较下降8%。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杨家集镇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517     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00万元,为预算15%。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泌阳县财政局组织对5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450万元。2019年,泌阳县财政局拟组织对6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48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我镇共有车辆3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无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及资金。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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