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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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我们编制了《泌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机关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泌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iyang.gov.cn/)上查阅或提出申请。

一、工作机构

受理机构为泌阳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办公地址:泌阳县行政路中段10号,联系电话:0396-7915836,传真号码:0396-7911799,邮政编码:463799,电子邮箱地址:byxgovopen@163.com。

、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公开形式

1.泌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iyang.gov.cn/)。

2.泌阳县人民政府公报。

3.在泌阳县档案馆、图书馆、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的泌阳县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泌阳县档案馆,联系电话:0396—7922885;地址:泌阳县文化艺术中心一楼。

泌阳县图书馆,联系电话:0396—86555005;地址:泌阳县文化艺术中心一楼

泌阳县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96-7912996;地址:铜山湖大道与文苑路交叉口东南角。

4.互联网政务新媒体账号微博“泌阳县政府办公室”、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省政府信息,本机关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泌阳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0396-7915836(仅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咨询)

传真号码:0396-7911799

通信地址:泌阳县行政路中段

邮政编码:463799

互联网联系方式(电子邮箱):byxgovopen@163.com(仅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咨询)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二)依申请公开方式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政府网站内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索引、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泌阳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选择相关部门后提交即可。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3.申请要求

(1)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将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上传至byxgovopen@163.com邮箱。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

(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补正的申请不符合要求或者补正后仍然无法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本机关将视情况与申请人进行沟通,仍无法确定的,本机关书面告知申请人申请内容不明确,无法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1)受理。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进行登记,从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材料。

(2)办理。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下列要求予以答复;如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本机关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或者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的,期限中止。中止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期限内,障碍消除后期限恢复计算。期限的中止和恢复,本机关将向申请人书面说明情况。

  (1)属于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或者本机关尚未制作、获取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内容不属于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属于本机关公开;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公开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同一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重复向本机关申请公开同一政府信息,已经作出答复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处理。


(五)答复

本行政机关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纸质、光盘或其他介质形式的政府信息,可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六)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涉及到信息处理收费情形,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七)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六)依申请公开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涉及收费情形,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 (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填写《申请表》时,应按规定填写真实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所需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包括能够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载体形式。
2.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四、工作机构

泌阳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0396-7915836(仅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咨询)

传真号码:0396-7911799

通信地址:泌阳县行政路中段

邮政编码:463799

互联网联系方式(电子邮箱):byxgovopen@163.com(仅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咨询)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投诉,投诉电话:0396-7922033。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主办:泌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泌阳县行政路中段
政府网站标识码:4117260001
联系电话:0396-792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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