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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册镇政府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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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册镇政府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附件3 | |||||||||||||
泌阳县乡镇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征求意见稿)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乡镇级 | 村级 | ||||||
1 | 概况信息 | 机构概况 | 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电话、传真、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每年最后10 个工作日内 | 各镇办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公开查阅点 ■镇级便民服务中心 |
√ | √ | √ | |||
2 | 机构职能 | 依据“三定”方案及职责调整情况确定的本部门最新法定 职能 | 信息形成(变更)1-5 工作日内 | 各镇办 | √ | √ | √ | ||||||
3 | 领导及分工 | 领导姓名、工作职务、工作分工、标准工作照(近期 1 寸彩色浅底免冠照片) | 信息形成(变更)1-5 工作日内 | 各镇办 | √ | √ | √ | ||||||
4 | 辖区概况 | 内设机构名称、职责、办公电话 | 信息形成(变更)1-5 工作日内 | 各镇办 | √ | √ | √ | ||||||
信息形成(变 | |||||||||||||
5 | 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更)1-5 工作日 | 各镇办 | √ | √ | √ | ||||||
内 | |||||||||||||
6 | 工作报告 | 半年、全年工作报总结、信息公开年报告 | 每季度最后 10个工作日内 | 各镇办 | √ | √ | √ | ||||||
综合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公开查阅点 ■镇级便民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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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制度建设 | 机关制度、廉政制度、信息公开制度 | 信息形成(变更)1-5 工作日内 | 各镇办 | √ | √ | √ | ||||||
8 | 公告公示 | 人事任免、财政预决算、征兵计划规划(季度、半年、全年工作计划)、党务政务公开、招标等 | 、 | 信息形成(变更)1-5 工作日内 | 各镇办 | √ | √ | √ | |||||
9 | 政策信息 | 文件资料 | 具体包括:决定类、意见类、通知类、三重一大、实施方案等行政规范性文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 |
信息形成(变更)1-5 工作日内 | 各镇办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公开查阅点 ■镇级便民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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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职权清单 | 行政许可 |
1、办事指南:包含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办理期限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材 料目录; 2、行政许可决定。 |
、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 |
实时公开(系统对接) | 各镇办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公开查阅点 ■镇级便民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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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行政处罚 | 事项基本信息、结果公示 | 实时公开(系统对接) | 各镇办 | √ | √ | √ | ||||||
12 | 行政强制 | 事项基本信息、结果公示 | 实时公开(系统对接) | 各镇办 | √ | √ | √ | ||||||
13 | 行政征收 | 事项基本信息、结果公示 | 实时公开(系统对接) | 各镇办 | √ | √ | √ | ||||||
14 | 行政给付 | 事项基本信息、结果公示 | 实时公开(系统对接) | 各镇办 | √ | √ | √ | ||||||
15 | 行政检查 | 事项基本信息、结果公示 | 实时公开(系统对接) | 各镇办 | √ | √ | √ | ||||||
16 | 行政确认 | 事项基本信息、结果公示 | 实时公开(系统对接) | 各镇办 | √ | √ | √ | ||||||
17 | 其他职权 | 事项基本信息、结果公示 | 各镇办 | √ | √ | √ | |||||||
18 | 政务服务 | 服务事项 | 镇级便民服务中心服务事项 清单、办事指南、结果公示、工作制度、岗位职责、政策文件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曰起 20 个工作曰内公开 | 各镇办各进驻单位 |
■镇级便民服务中心 ■政务服务自助终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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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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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乡镇级 | 村级 | ||||||
1 | 征收土地信息 | 征收土地信息 | 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征收土地方案、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乡镇级 | 村级 | ||||||
1 | 政府采购信息 | 招标公告 |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名称、预算金额;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公告期限 。 |
《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及时公开,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2 | 资格预审公告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及资格预审日期;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公告期限。 | 《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及时公开,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3 | 中标、 成交结果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交金额。 | 《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及时公开,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4 | 终止公 告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 系方式;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采 购方式;采购项目终止原因;公告期限; 采购项目联 系人和电话。 |
《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及时公开,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三)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乡镇级 | 村级 | ||||||
1 | 重要政策执行情况 | 控辍保学 | 辖区内控辍保学实施情况 | 相关政策文件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贫困家庭学生资助 | 建档立卡户、困难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情况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四)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乡镇级 | 村级 | ||||||
1 | 出生登记 | 出生登记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 | 《户口登记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子以公 开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2 | 收养登记 | 收养登记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 |
《户口登记条例》《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政府 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五)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乡镇级 | 村级 | ||||||
1 | 综合业务 | 政策法规文件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便民服务中心 | √ | √ | √ | |||
2 | 监督检查 | 社会救助信访通讯地址 社会救助投诉举报电话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便民服务中心 | √ | √ | √ | ||||
3 | 最低 生活保障 | 政策法规文件 |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便民服务中心 | √ | √ | √ | |||
4 | 办事指南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 地点、联系 | 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便民服务中心 | √ | √ | √ | ||||
5 | 审核信息 |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便民服务中心 | √ | √ | √ | ||||
6 | 审批信息 | 低保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便民服务中心 | √ | √ | √ | ||||
7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政策 法规文件 | 民政部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配套政策法规文 件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便民服务中心 | √ | √ | √ | |||
8 | 办事 指南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供养标准、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便民服务中心 | √ | √ | √ | ||||
9 | 审核信息 |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终止供养名单 | 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便民服务中心 | √ | √ | √ | ||||
10 | 审批信息 | 特困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 | 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便民服务中心 | √ | √ | √ | ||||
11 | 临时救助 | 政策法规文件 | 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便民服务中心 | √ | √ | √ | |||
12 | 办事指南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 助标准、申请材料 、办理 流程、办理时间、地点、 联系方式 |
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便民服务中心 | √ | √ | √ | ||||
13 | 审核审批信息 | 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名 单、救助金额、救助事由 | 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便民服务中心 | √ | √ | √ | ||||
(六)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乡镇级 | 村级 | ||||||
1 | 养老服务补贴 | 80周岁及以上老人保健补助 | 补贴依据、补贴对象、补贴内容和标准、补贴方式;补贴甲请材料清单及格式、办理流程、办理部门、办理时限、办理时间,地点、咨询电话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便民服务中心 | √ | √ | √ | |||
(七)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乡镇级 | 村级 | ||||||
1 | 法治宣传教育 | 法律知识及服务 | 法律法规资讯、普法动态资讯 | “七·五”普法规划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广播电视、 公示栏 (电子屏) |
√ | √ | √ | |||
2 | 推广法治文化服务 | 辖区内法治文化阵地信息、法治文化作品 | “七·五”普法规划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广播电视、 公示栏 (电子屏) |
√ | √ | √ | ||||
3 | 法律咨询服务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 、热线平台 、网络平合咨询服务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法律咨询、服务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便民服务站 | √ | √ | √ | |||
4 | 公共法 律服务平台 | 公共法律服务 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信息 |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相关规划;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具体地 址;12348 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号码;中国法律服务网 和各省级法律服务网网址;三大平台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及服务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八)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乡镇级 | 村级 | ||||||
1 | 财政预决算 | 部门预算 | 收支总体情况表: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②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③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其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④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 出情况表 |
√ | √ | √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 √ | √ | √ |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 | √ | √ | √ | ||||||||||
2 | 部门决算 | 收支总体情况表: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②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③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其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④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 出情况表 |
√ | √ | √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 √ | √ | √ |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 (与预算对比)进行说明 |
√ | √ | √ | ||||||||||
(九)就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乡镇级 | 村级 | ||||||
1 | 就创业服务 | 就业政策法规、就业信息咨询 |
就业创业政策项目、对象范围、政策申请条 件,政策申请村料、证件办理流程、办理地点 、咨询电话 |
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便民服务中心 | √ | √ | √ | 村级 | ||
(十)社会保险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乡镇级 | 村级 | ||||||
1 | 社会保险 |
社会保险 业务咨询 |
所需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公 开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便民服务中心 | √ | √ | √ | |||
2 | 养老保险 |
养老保险 业务咨询 |
所需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成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公 开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便民服务中心 | √ | √ | √ | |||
3 | 工伤保险 |
工伤保险 服务咨询 |
所需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公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便民服务中心 | √ | √ | √ | |||
(十一)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 社 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 乡镇级 | 村级 | ||||||
1 | 公共服务 | 法规文件 | 城乡规划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2 | 办事服务 |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村料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十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 社 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 乡镇级 | 村级 | ||||||
1 | 征地前期准备 | 拟征收土地告知 | 在拟征收土地前,应明确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并予以公开,1.拟征收土地用途;2.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3.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途径: 4.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5.拟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管控;6.听证权利; | 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在实地启动拟征收土地工作时,在镇公示栏公开。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公开。 | √ | ||||||||||||
(十三)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 社 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 乡镇级 | 村级 | ||||||
1 | 公共服务事项 | 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与业务咨询 | 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与业务咨询答复函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2 | 生态环境污染举报咨询 | 生态环境举报、咨询方式(电话、地址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访办法》 | 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十四)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 社 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 乡镇级 | 村级 | ||||||
1 | 政策解读 | 本级政策解读 | 解读主体;解读内容;解读方式等 | 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2 | 回应关切 | 主动回应 | 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及回复情况;公开突发事件应对情况等。 | ||||||||||
3 | 回应关切 | 互动回应 | 在收集分析研判舆情的基础上,针对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的互动回应内容。 | 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十五)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 社 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 乡镇级 | 村级 | ||||||
1 | 对象认定 | 认定结果 | 认定结果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政策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镇人民政府 |
办事大厅、公示栏、 便民服务窗口 |
√ | √ | √ | |||
(十六)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 社 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 乡镇级 | 村级 | ||||||
1 | 政策解读 |
上级政策解 读 |
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 、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 |
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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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本级政策解读 |
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 、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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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计划实施 | 任务分配 | 及时公开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农户名单 | 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分配结果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 | 镇人民政府 |
公示栏、 便民服务大厅 |
√ | √ | √ | |||
4 | 组织培训 | 组织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文件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
(十七)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 社 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 乡镇级 | 村级 | ||||||
1 | 市政建设类 |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 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流程、法定依据 | 市政建设相关法律法规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
2 |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 新增、修复公共服务设施 | 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流程、法定依据 |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相关法律法规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
3 | 城市供水 |
因工程施工 、设备维修等确需停止供水审批 |
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流程、法定依据 | 《城市供水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
(十八)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 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 社 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 乡镇级 | 村级 | ||||||
1 | 违法建设 |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村庄、集镇规划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 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党群服务中心 ■政务服务自助终端 |
√ | √ | √ | |||
(十九)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乡镇级 | 村级 | ||||||
1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 农机购置补贴 |
政策依据 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补贴结果; 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 2018- 2020 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
2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 耕地地力保护 |
政策依据 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补贴结果; 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 “ 三项补贴” 改革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
3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
政策依据 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补贴结果; 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
《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 、《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 十三五” 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
4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政策依据 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补贴结果; 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
5 | 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 | 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
政策依据 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补贴结果; 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
《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
(二十)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乡镇级 | 村级 | ||||||
1 | 公共服务 |
公共文化机构免 费开放信息 |
1.机构名称; 2.开放时间; 3.机构地址; 4.联系电话; 5.临时停止开放信息。 |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 , 文化馆 ( 站) 免费开放工作的 意见》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
2 |
特殊群体公共文 化服务信息 |
1.机构名称; 2.开放时间; 3.机构地址; 4.联系电话; 5..临时停止开放信息。 |
《残疾人保障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
3 |
组织开展群众文 化活动 |
1.机构名称; 2.开放时间; 3.机构地址; 4.联系电话; 5.临时停止活动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文化馆服务标准》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
4 |
下基层辅导 、演 出、展览和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 |
1.活动时间; 2.活动单位; 3.活动地址; 4.联系电话; 5.临时停止活动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文化馆服务标准》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
5 | 举办各类展览、讲座信息 |
1.活动时间; 2.活动单位; 3.活动地址; 4.联系电话; 6.临时停止活动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
6 |
辅导和培训基层 文化骨干 |
1.活动时间; 2.活动单位; 3.活动地址; 4.联系电话; 7.临时停止活动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
(二十一)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乡镇级 | 村级 | ||||||
1 | 行政许可类事项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 、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 、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 、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3.过程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结果信息 ——卫生许可证信息 |
《行政许可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 √ | √ | √ | |||
(二十二)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乡镇级 | 村级 | ||||||
1 | 政策及文件 | 安全生产知识 | 与安全生产有关的业务知识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
2 | 部门和地方规章 | 与安全生产有关的部门和地方规章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
3 | 其他政策文件 | 其他可以公开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政策文件 、工作计划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
5 | 动态信息 | 业务工作动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
6 | 行政管理 | 安全生产我警提示信息 | 气象及灾害预警信息不同时段,不同领域安全生产展示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信息形成后及时公开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
(二十三)救灾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乡镇级 | 村级 | ||||||
1 | 政策文件 | 法律法规 | 与救灾有关的法律、法规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
2 | 部门和地方规章 | 与救灾有关的部门和地方规章、规范性文件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
3 | 其他政策文件 |
其他可以公开的与救灾有关的 政策文件,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工作计划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
4 | 标准 | 救灾领域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
5 | 备灾管理 | 灾害信息员队伍 | 镇、村两级灾害信息员工作职责和办公电话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
6 | 预警信息 | 气象、地震等单位发布的预警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
7 | 灾后救助 | 灾情核定信息 |
本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灭害造成的损失情况 (受灾时间,灾害种类、受灾范围,灾害造成的损 失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然突害救助条例 》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
8 | 灾后救助 | 救助审定信息 | 自然灾害救助(6类)的救助对象、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及时限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然突害救助条例 》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
9 | 款物管理 |
捐赠款物 信息 |
年度捐赠款物信息以及款物使用情况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
√ | √ | √ | |||
10 |
年度款物 使用情况 |
年度救灾资金和救灾物资等使用情况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
√ | √ | √ | ||||
11 |
工作 动态 |
工作信息 | 防灾减灾救夹其他相关动态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接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
√ | √ | √ | |||
(二十四)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乡镇级 | 村级 | ||||||
1 | 公共服务 | 食品安全消费 提示警示 |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
2 | 公共服务 |
食品安全应急 处置 |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保障、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热点问题落实情况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
3 |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和政策、受理投诉举报的途径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
4 |
食品用药安全 宣传活动 |
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形式、活动主题和内容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
(二十五)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 | 公开方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乡镇级 | 村级 | ||||||
1 | 政策法规 | 税收法律法规 | 税务机关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二十六)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乡镇级 | 村级 | ||||||
1 | 政策文件 |
行政法规 规章 |
·中央及地方政府涉及扶贫领域的行政法规 ·中央及地方政府涉及扶贫领域的规章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
2 |
规范 性文件 |
·各级政府及部门涉及扶贫领域的规范性文件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
3 |
其他政策 文件 |
·涉及扶贫领域其他政策文件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
4 | 扶贫对象 | 贫困人口识别 |
·识别标准(国定标准,省定标准) ·识别程序(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 、逐级审核) ·识别结果(贫困户名单,数量) |
《国务院扶贫办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
5 | 贫困人口退出 |
·退出计划 ·退出标准(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定标准、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迅出程序(民主评议,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因户认可、公示公告、退出销号)通出 结果(脱名单) |
《中共中央办公斤.因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围出机制的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
6 | 扶贫资金 |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 结果 |
·资金名称 ·分配结果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资金分配结果下达15个工作目内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
7 | 扶贫资金 | 年度计划 |
·年度县级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或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含调整方案) ·计划安排情况(资金计划批复文件) ·计划完成情况(项目建设完成、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和减贫机制实现情等)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 变更) 20个工作日内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
8 | 精准扶贫贷款 |
·扶贫小额信贷的贷款对象用途、时限、利率等情况 ·享受扶贫贴息贷款的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名称。贷款额度、期限 贴息规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情况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每年底前集中公布 1次当年情况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
9 | 扶贫项目 | 项目库建设 |
·申报内容(含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和带贫减贫机制等) ·申报流程(村申报、镇审核、县审定) ·申报结果(项目库规模、项目名单)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 》 |
信息形成( 变更) 20个工作日内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
10 | 年度计划 | 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全来源及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责任人、绩效目标,带贫减贫机制等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 意见》 |
信息形成( 变更) 20个工作日内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
11 | 扶贫项目 | 项目实施 |
·扶贫项目实施前情况(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和带减贫机制等) ·扶贫项目实后情况(包括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结果、检查验收结果、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等)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 变更) 20个工作日内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
12 | 监督管理 | 监督举报 | 监督电话(0396-7989996)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公示栏 | √ | √ | √ | |||
(二十七)村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镇级 | 村级 | ||||||
1 | 村务公开 | 村居情况 |
1.辖区村居简介、机构情况。 2.村(居)务公开:包括低保、制度情况、计生、宅基地、重大事项、补贴发放、土地流转、土地使用方案、选举公示及选举结果、涉农补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助、农作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粮食直补、高龄老年人生活补助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每年最后 10 个工作日内 | 各镇办 |
■政府网站 ■党群服务中心 ■村务公开栏 ■政务服务自助终端 |
√ | √ | √ | √ | ||
2 | 年度工作 | 每年最后 10 个工作日内 | 各镇办 | √ | √ | √ | √ | ||||||
3 | 财务公开 | 每季度最后 10个工作日内 | 各镇办 | √ | √ | √ | √ | ||||||
4 | 居民低保 | 每周最后 1 个工作日内 | 各镇办 | √ | √ | √ | √ | ||||||
5 | 特困供养 | 每季度最后 10个工作日内 | 各镇办 | √ | √ | √ | √ | ||||||
6 | 高龄敬老补贴 | 每季度最后 10个工作日内 | 各镇办 | √ | √ | √ | √ | ||||||
7 | 残疾人两项补贴 | 每月最后 10 个工作日内 | 各镇办 | √ | √ | √ | √ | ||||||
8 | 养老保险补助 | 每月最后 10 个工作日内 | 各镇办 | √ | √ | √ | √ | ||||||
9 | 优抚对象 | 每月最后 10 个工作日内 | 各镇办 | √ | √ | √ | √ | ||||||
10 |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 每年最后 10 个工作日内 | 各镇办 | √ | √ | √ | √ | ||||||
11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 每年最后 10 个工作日内 | 各镇办 | √ | √ | √ | √ | ||||||
12 | 国家级公益林农户经济补贴 | 每年最后 10 个工作日内 | 各镇办 | √ | √ | √ | √ | ||||||
13 | 涉农补贴 | 每年最后 10 个工作日内 | 各镇办 | √ | √ | √ | √ | ||||||
14 |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 每季度最后 10个工作日内 | 各镇办 | √ | √ | √ | √ | ||||||
15 | 征地补偿安置 | 信息形成(变更)1-5 工作日内 | 各镇办 | √ | √ | √ | √ |